网站首页 > 币百科 >

虚拟货币资金池案例分析

2023-05-09 16:09:43 币百科 阅读 0

Bitget下载

注册下载Bitget下载,邀请好友,即有机会赢取 3,000 USDT

APP下载   官网注册

#大有学问#

大型集团公司常常设有财务公司,其他子公司往往会把资金存入财务公司,此时财务公司所扮演的是类似银行的角色,子公司将相关资金作为“货币资金”列报一般没有争议。但也有一些集团公司,有数家子公司,但无财务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效益,母公司会要求子公司将资金归集到母公司的账户统一管理,增强母公司与银行的议价能力,提升资金收益。在该情形下,如果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就颇具争议了。无论是从所有权角度看,还是通过银行函证等途径都无法证明该资金属于子公司所有。因此,此前既有作为其他应收款列报的也有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的。

为规范列报,2022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资金池资金列报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针对归集到母公司的资金子公司应在其“他应收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全文如下: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资金集中管理涉及非流动项目的,企业还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关于流动性列示的要求,分别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在集团母公司、成员单位和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中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的规定外,资金集中管理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不得相互抵销。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企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事实,作为“货币资金”列示但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资金的金额和情况,作为“货币资金”列示、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金额和情况,以及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其他应付款”等列报项目、金额及减值有关信息。

本解释所称的财务公司,是指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相关内容

虚拟货币资金池案例分析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