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虚拟货币进入国内以来,由于操作方式简易快捷,有不少人进行投资,常见的有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不过,虚拟货币的性质在法律上来说比较暧昧,很多洗钱团伙也经常通过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近两年律本律师也接到过很多因虚拟货币交易导致银行卡被冻结的咨询。
案情基本介绍
2019年5月,蒋某在使用银行卡时,发现其银行卡被冻结,遂前往兴业银行网点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银行卡于2019年5月13日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地公安冻结。
蒋某立即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公安局工作人员,经办警官反馈要求其本人去公安局当面说明情况,除此之外无法处理。
后蒋某因担心前往公安机关被采取强制措施,故并未前往公安机关,而是通过邮寄材料及信访投诉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处理,但半年后该卡仍是被公安继续冻结。
为此无奈,蒋某联系到律本律师团队,反馈情况,提供材料,并办理委托手续。
律本律师承办结果
律本律师团队在接受蒋某的委托后,整理了手上现有的材料,与办案警官联系,了解案件情况。
起初,办案警官以案件涉密为由拒绝与律师沟通,再次强调要蒋某本人过去处理。
后经过律本律师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及多次沟通后,办案警官反馈系因蒋某的银行卡流入了一笔来自王某的款项,并且办案警官反馈,他们在侦办过程中发现,该案件其他被冻结人员存在利用多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的方式帮助诈骗集团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的行为,也对其中几个人员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采取了强制措施。因此,他们根据蒋某自己之前提供过去的材料怀疑蒋某也存在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嫌疑。
律本律师针对办案警官的意见,再次整理了法律分析意见,多次与办案警官联系沟通解释说明。
最终,办案警官打消了对蒋某涉案嫌疑的疑虑,律本律师成功与办案警官落实了解冻处理方案,予以提前解冻,并在不需要蒋某本人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情况下将冻结的银行卡顺利予以解冻,且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
律师总结及建议
1、目前全国严打电信诈骗及网络赌博两类型案件,涉及面广,且资金流转繁杂,系由公安部牵头,各地市反诈骗中心组织,下属办案机关承办处理。大部分公安会就受害人账户往下一级及二级账户,部分地区公安会查封冻结至三、四级账户,少数地区公安会查封冻结至六级账户。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应谨慎投资虚拟货币。
3、银行卡被冻结后建议尽量了解涉案情况,在不作出对自己不利行为的情况下进行处理,有条件的话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