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养猪设备收入的快速增加,离不开关联方新希望股份的鼎力相助,但随着新希望股份在养猪设备业务领域的布局,未来持续性值得关注。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额充足、已实施四次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大牧人股份募资补流的必要性有待商榷。
刘榕/文
5月12日,证监会审核通过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牧人股份”)的首发申请。
尽管2018-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大牧人股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保持持续上升趋势,但公司关联交易占比快速增加,一边大额分红一边募资补流等问题仍值得关注。
关联交易贡献大
数据显示,大牧人股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关联方的贡献不可或缺。
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分别为0.68亿元、2.96亿元、5.04亿元和4.35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25%、17.25%、20.9%和29.44%,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快速增加。
大牧人股份的主要关联交易方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下称“新希望股份”)和东方希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称“东方希望农业”),而且,东方希望农业系新希望股份实际控制人刘永好亲属刘永行家族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对新希望股份的销售内容为养猪设备,销售额分别为0.43亿元、2.81亿元、4.97亿元和4.23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01%、16.34%、20.6%和28.3%,在养猪设备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77%、42.61%、53.53%和54.23%;对东方希望农业的销售额分别为2422.12万元、1319.41万元、730.05万元和1200.58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2.24%、0.77%、0.3%和0.81%。
2019年以来,大牧人股份对新希望股份的关联交易额快速增加,尤其是养猪设备收入的半数来自新希望股份。
2019年,大牧人股份对新希望股份的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37亿元,是公司养猪设备收入增加额的1.45倍,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额的37.37%;2020年,公司对新希望股份的养猪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18亿元,是公司养猪设备收入增加额的0.8倍,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额的31.15%。
由此可见,2018年至2020年三年间,大牧人股份养猪设备收入复合增长率之所以能达到近40%,主要得益于其对关联方新希望股份的产品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大牧人股份对新希望股份的高额销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据披露,2020年以来,新希望股份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中已有多个企业从事与大牧人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主要包括淄博汇德饲料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淄博汇德”)、青岛新牧致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新牧”)、淄博新牧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淄博新牧”)、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兴源环保”)及新至汇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至汇德”)。
淄博汇德、青岛新牧均于2020年开始从事部分养猪设备的加工生产,相关产品主要为内部销售(“内部”指“其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未与大牧人股份形成外部市场竞争。新至汇德设立后,淄博汇德、青岛新牧的相关新增业务由新至汇德承接。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源环境”)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兴源环保新增养殖设备的制造、销售业务,承接养殖设备的系统集成供应和服务,主要产品为提供养殖场建设所需的养猪设备及环保设备等。报告期内,养猪设备主要为对内销售。
尽管新希望股份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六和”)以大牧人股份主要股东的身份,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与其控制的企业中涉及从事与大牧人股份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或活动的,将不对外销售任何相关产品或提供任何相关服务(“对外销售” 指“向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销售”)。
但显然,新希望股份实际控制人刘永好控制的企业对养猪设备的需求将大概率会优先通过内部解决。在此情况下,新希望股份未来还能否继续向大牧人股份进行大额采购就成为一个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四分之一募资用于补流
招股书显示,大牧人股份此次IPO拟募集资金14.4亿元,其中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四分之一,也是此次募资投入金额的第二大项目。
不过,大牧人股份似乎并不缺钱。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大牧人股份持有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69亿元、1.79亿元、3.09亿元和1.6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亿元、3.11亿元、7.69亿元和9.64亿元,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54亿元、3.5亿元、2.2亿元和1.5亿元,三者合计金额分别为5.24亿元、8.4亿元、12.99亿元和12.8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16%、35.35%、35.13%及37.14%。
可见,2018-2020年,大牧人股份货币资金、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的合计规模在持续增加,且规模在2020年已超过10亿元。
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大牧人股份均无长短期借款,公司并无还款压力。
从现金流来看,由于大牧人股份十分重视销售回款,对于大部分客户,合同主要价款会在设备安装完工验收前收取,因此,公司现金流充足。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7亿元、4.39亿元、6.02亿元和1.35亿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还进行了大额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0.4亿元、0.5亿元、2亿元和3亿元。
综上可见,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的经营活动为其带来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额,而且账面上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规模持续增加,还实施了四次累计近6亿元的现金分红。在这种情况下,大牧人股份却要募资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大牧人股份募资补流的必要性不得不令人深思。
除此之外,大牧人股份的招股书中还存在一些令人费解的内容。
首先,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显示,报告期内,大牧人股份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0.4亿元、0.5亿元、1.53亿元和1.15亿元。也就是说,2020年度实施的关于2019年度的2亿元现金红利截至2020年年底还有0.47亿元尚未支付。为此,发审委在反馈意见中提出,请发行人具体说明2019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是否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相匹配。
可惜的是,招股书中并未发现有相关说明。
其次,招股书中关于公司2018年对青岛荣康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青岛荣康”)的采购额也有不同说法。
据招股书披露,青岛荣康既是大牧人股份的原材料供应商,也是其外协加工供应商。
招股书“前五名供应商”显示,2018年,青岛荣康是大牧人股份的第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内容为设计件、通用件,采购额为2189.62万元;同时,青岛荣康还是公司第二大外协加工供应商,采购内容为设计件,采购额为535.11万元。因此,2018年,公司向青岛荣康的合计采购额为2720.85万元,并因此成为公司的第四大供应商。
同时,招股书“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及其采购额”又显示,2018年,青岛荣康为大牧人股份应付账款的第三大供应商,主要采购内容为设计件、通用件,应付账款余额为436.52万元,采购金额(含税)为1924.65万元。
也就是说,青岛荣康在“前五名供应商”中的采购额比“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及其采购额”中的含税采购额要超出近800万元。
在两种分析情景下,大牧人股份对青岛荣康的采购内容一致,均为设计件、通用件,不同的是采购额是否含税。招股书“前五名供应商”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公司对青岛荣康的采购额是否含税,而在“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中,却明确表明公司对青岛荣康的采购额为含税采购额。因此,如果“前五名供应商”中,公司对青岛荣康的采购额为不含税采购额,那么,上述两种分析情景下,大牧人股份对青岛荣康的采购额间的差距将更大,而且还是不含税采购额远高于含税采购额。这种逻辑关系是否合理难道还值得细细思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