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淘宝平台更新了《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根据公开显示,此次规则一是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生成定义范围,二是增加管控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产品的衍生服务。
而在国外,一些互联网公司早已开始行动。今年2月初,全球最大社交巨头Facebook更新广告政策,开始屏蔽关于数字加密货币和ICO。而后,谷歌也计划从6月开始,禁止在搜索平台上出现所有与ICO以及加密货币相关的广告。
3月底,国外社交媒体Twitter宣布:即日起公司将封杀加密货币和ICO相关广告,包括加密货币交易和钱包服务等相关广告均被禁止投放。
自去年开始,数字加密货币极其火爆,以比特币为例,价格从1千美元暴涨至2万美元。在巨大的利益刺激下,ICO成为某些人发财致富的手段,淘宝上甚至还出现了代写ICO白皮书的网店,很受欢迎。
不过,国内监管政策很快发生变化,我们在淘宝公告中也可以看到: 请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中介、支付等服务。
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
2.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
比如之前百度的“莱茨狗”、网易的“招财猫”和小米的“加密兔”
3.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
4.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