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犯罪嫌疑人刑某的落网,连云港警方历时6个多月缜密侦查,辗转福建、湖南、河北、上海等省市3000余公里,成功打掉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经查,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竟高达400余万条。
“断卡”行动发现可疑线索
2021年1月,连云港赣榆警方在开展“断卡”行动中,发现辖区男子贾某从网上购买了大量未实名的电话卡,经工作初步判断其有倒卖电话卡的嫌疑,而该行为是 “断卡”行动主要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公安机关遂对贾某立案侦查,并于1月13日将其抓获。
抓获犯罪嫌疑人
到案后,贾某对倒卖手机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多次催促尽快结案,这一反常举动让办案民警察觉到了异样。经工作,民警发现贾某多个银行账户交易流水巨大,不定期会有全国各地的账号给其打款,其个人也会不定期往一些固定账户转账。对于这些款项的来源和用途,贾某却闭口不谈,只承认自己倒卖手机卡。但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贾某曾在三个月内向不同手机号码充值了30余万的话费,这与倒卖手机卡行为明显不符。
抓获犯罪嫌疑人
随后,赣榆警方通过深度分析研判,锁定了6名与贾某有巨大资金往来的人员,发现他们通过QQ向他人传送含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倒卖手机卡,大量交易流水,传输公民个人信息,种种证据表明贾某等人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青口派出所副中队长王维栋说道。
一笔特殊转账暴露“上上线”
经过一段时间侦查,办案民警基本确定了所有公民个人信息是由贾某提供,前期锁定的6名嫌疑人均为贾某的下线。“通过对贾某账户交易流水再次梳理,我们发现他是使用虚拟货币比如‘火币’‘USDT’等进行变现获利,以此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网安大队许丁驿介绍说。
在锁定了以贾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身份信息后,赣榆警方派出多个抓捕小组分赴福建、上海、河北等地开展工作,一举抓获6名嫌疑人。可就在民警对贾某账户交易流水进行梳理时,却发现与其转账交易过的账号高达上千个,乍一看并没有可疑之处,这让侦查工作陷入僵局。“表面越是看起来没有问题,越说明问题藏得更深”,办案民警决定第三次对贾某账户交易流水进行分析研判,果然有了重大发现,其中一笔1253元的转账记录让贾某的上线露出了马脚。
抓获犯罪嫌疑人
围绕这笔特殊转账记录,民警决定对贾某进行提审,而贾某坚称这笔转账是转错了。面对贾某的狡辩,民警对收款账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该账户是贺某所有,而贺某是计算机专业出身,很有可能是其利用所学计算机知识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进行售卖。今年3月份,办案民警在贺某住处将其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作案用的电脑等物品。
循线追踪揪住“中间人”
贺某到案后,办案民警发现其卖给贾某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明显少于贺某掌握的数量,由此民警判断贾某的上线不止贺某一人。围绕这一侦查方向,民警对二人账户交易流水再次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发现一名叫“水”的人员与贺某有多次转账记录,而与贾某交易则使用的是虚拟货币。
嫌疑人之间微信对话
“这名叫‘水’的人员应该就是贺某与贾某的中间人,只要将其抓获,整个案件就会水落石出。”办案民警胡顺永分析道。经过缜密侦查,民警锁定了中间人“水”的落脚点在福建省龙岩市,其真实身份为郭某,办案民警遂赶赴福建龙岩开展工作,并于4月9日将其抓获。后经大量工作,办案民警将团伙成员刑某抓获归案。
至此,以贾某、郭某、贺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悉数到案。
揭开犯罪团伙神秘面纱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共分为四级,第一级是编写爬虫软件窃取个人信息的贺某,第二级是中间人买卖个人信息的郭某,第三级是购买个人信息推送诈骗链接的贾某,第四级是贾某多名下线。
嫌疑人发展下线对话
经查,贾某在倒卖电话卡期间通过网络结识了郭某,得知可以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实施诈骗获利,后成为了郭某下线,自己又发展了多名下线。而郭某通过网络与贺某结识,得知其会编写网络爬虫软件,能从网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遂与贺某达成交易,从贺某手上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将个人信息分为网上购物、买卖房屋、投递简历等类型发给贾某,贾某再将贺某提供的诈骗链接及诈骗话术分发给下线,通过短信等方式精准推送给“客户”,从而实施诈骗获利。短短几个月时间,该犯罪团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多达400余万条,非法获利50余万元。
目前,以贾某、郭某、贺某为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10名主要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新型犯罪,近年来,此类犯罪处于高发态势,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类案件呈现出的特点是客观行为表现多样,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窃取等方式非法获取,向他人出售或者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主要表现在信息类型和数量方面,对于一些高度敏感信息,如行踪信息、财产信息、通话内容等。此类案件大多通过网络,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
为了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警方在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对因企业行为、工作需要大量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的重点单位,就公民信息安全问题专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企业增强互联网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同时也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加强单位员工的法制教育,预防单位职员发生利用职权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
此外,今年8月20日,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将于11月1日施行,将有力整合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个人在购买房屋、投资理财、登记快递等过程中,要注意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保护。广大群众在网上购物、交友时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果收到陌生链接,要仔细甄别,切勿轻易转账汇款。一旦遭遇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保存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来源: 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