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事释法
福州晚报讯 男子侵占公司钱款百万余元,用于投资虚拟货币。日前,仓山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赵某某于2016年3月入职福州某网络技术公司担任游戏采购部业务员,负责手机游戏虚拟货币及装备的采购工作。一年多后,赵某某发现该公司采购款的申请只需形式上的审批,公司很少会进行实质审查,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9年6月开始,赵某某陆续利用职务便利,将游戏装备的采购款从公司专用的支付宝账户转入其个人支付宝账户,大部分钱款用于投资虚拟货币。直至2019年4月初,赵某某侵占采购款200多笔,总金额达100万余元,公司才发现赵某某侵占采购款的事实。公司要求赵某某归还其侵占的钱款,赵某某因投资亏损无力归还,后赵某某故意隐匿自己的行踪。最终赵某某被抓获到案。
近日,仓山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仓山区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作者:叶智勤
来源: 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