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发布2022年十大典型案例:
斗鱼主播直播开赌场,涉案超1亿获刑6年
评选和发布典型案例,有助于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例中更加直观地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助推法治社会建设。2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十大典型案例从全市法院审结的50余万件案件中选出,其中包含4件刑事案件、4件民商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涉及事关民生的多个行业领域,包括打击黑恶势力、点评平台恶意刷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养老诈骗案、知名主播网络直播开设赌场、保护被家暴未成年人案等。其中,斗鱼主播“彡彡九户外”直播开设赌场案为公安部督导办理的全国首例直播平台涉赌案件。
获刑6年
斗鱼主播直播开设赌场涉案超1亿
据了解,付某龙等人为斗鱼直播平台“彡彡九户外”账号直播成员,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间利用直播平台“粉丝福利社”抽奖模块,在事前设置抽奖奖金金额及份数,组织直播间粉丝进行抽奖。
付某龙等人在直播抽奖活动中通过“一个办卡五万带回家”“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等大量煽动性语言鼓动直播间观众参与抽奖,并通过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向其他未参与直播观看的人员推送抽奖时间及金额等信息,导致大量人员在直播抽奖时段进入直播间采用付费“办卡”、刷虚拟礼物等方式参与抽奖。
抽奖结束后,向中奖人员发放中奖现金。截至被挡获时,付某龙等人共计组织抽奖4267场(次),442万余人次参与,参赌资金近1.2亿元。
都江堰法院经审理认为,其利用平台直播间以抽奖方式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直播间赌博具有迷惑性、隐蔽性
法院层层剥茧从而成功定罪
据悉,本案是公安部督导办理的全国首例直播平台涉赌案件。
直播间赌博是网络赌博的一种新型方式,因网络直播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直播间涉赌往往参赌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和危害性极大。直播间赌博犯罪与主播讲解、用户抽奖、刷虚拟礼物、分取利润等直播平台常见行为层层嵌套,更具有迷惑性、隐蔽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顾培东表示,本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付某等人的犯罪行为是以一系列公开且合法的条件与方式作为掩饰。从现象上看,其开设公司,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以及使用虚拟礼物或虚拟货币等行为都是合法的,但在此过程中,他们运用煽动性语言吸引参与者、尤其是把抽奖与返现结合起来,使打赏、抽奖与兑取现金之间形成了对赌关系,这就使行为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本案审理中,法院通过层层剥茧,透过其直播打赏表象而揭示其开设赌场行为的本质,进而认定其犯罪并施以刑罚。
科技公司“恶意刷单” 赔偿52.5万
记者看到,在“大众点评”起诉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恶意刷单”案中,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为“大众点评”软件运营商,四川某科技公司在其经营的“捧场客”软件及微信公众平台中,以发放红包的方式鼓励消费者在与其合作的商家处消费后,在包括“大众点评”在内的点评服务网站上对合作商家进行点赞、打分、点评、收藏,并经其审核“好评”内容后返现给消费者。
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四川某科技公司诱导消费者增加“大众点评”门店好评量或进行虚假好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商誉及其他商家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起诉至法院。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科技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诱导消费者对其合作商户在“大众点评”平台进行特定分数的好评、评论、收藏等行为,造成了平台内所展示的商户数据失真,影响该平台的信用体系,也扰乱了平台内商户的竞争体系,对咨询公司的商业模式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依法判决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上海某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2.5万余元,共计52.5万余元。据悉,该案也是四川省首例“刷单炒信”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
互联网时代下,用户评价成为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成为影响商家商业运行的重要因素。
本案中科技公司采用“组织刷单炒信”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商业宣传,影响了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事实上已经达到了帮助部分商家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结果。本案判决遏制了商家为吸引客户流量,不注重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反而通过网络虚假宣传“走捷径”的行为,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维护网络宣传良好秩序、引领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
(原标题:斗鱼主播直播开赌场,涉案超1亿获刑6年)
来源:红星新闻 | 作者 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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