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称,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同时,《通知》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这源于比特币泡沫的带动。从2011年到2018年,比特币从3美金一枚一度蹿升至最高点2万美金一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底正式发布时,原列入淘汰类产业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删除,虽然彼时监管已明确取缔虚拟货币,但一度被部分人士认为给了行业一颗“定心丸”。特别是新冠疫情使加密货币对投资者更具吸引力,比特币再次狂涨狂跌,到今年3月13号,创下6.1万美元一枚的迄今最高记录,相当于1016克黄金。
这自然带动了比特币“挖矿”的疯狂。根据媒体报道,一家拥有1万台“矿机”的矿场,2020年全年纳税仅25万元,但月均耗电量却高达2500万度。今年前4个月,纳税仅9万元,但月均耗电量高达4500万度,折算能耗约为1.5万吨标煤。当广场舞大妈居都在讨论比特币时候,这个产品的结局就可想而知。巴菲特先生说:“比特币就是赌博,甚至赌博还不如。”比特币还带有是传销色彩,一旦没有资金后续进场就是炒币者崩盘的时候,很多人幻想着靠比特币一夜暴富,结果财富却被蒸发。
在我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一直实行严监管。早在2013年12月份,央行等五部委发文指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年9月份,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各类ICO(首次代币发行)立即停止,相关交易平台停止运营。
此次《通知》对虚拟货币监管进一步升级,弥补了之前没有具体提到的、可能存在的漏洞。比如,《通知》提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实行差别电价、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六个方面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这也预示着炒币该凉凉了。
不过也要看到,对虚拟货币交易监控仍存难点,币圈场外交易很难被监测,如果虚拟货币无法以人民币卖出,也可以直接卖成美元,然后再通过银行换汇,换成人民币。这就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数字金融服务,让数字人民币发挥更好更多作用,让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