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强调,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文/《财经》记者 严沁雯 张颖馨
编辑/张威
如果说近期监管对“挖矿”产业的整顿只是让矿圈感到寒意,央行的约谈似乎是朝整个虚拟货币市场投入了一颗“深水炸弹”。
6月21日,央行在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近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央行强调,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这是变相禁止交易了。”一位币圈投资者感慨道,“有些‘老韭菜’还在开心抄底,我还是躺平吧,两年不想看自己的账户了。”
公告一出,比特币短线下挫超1000美元,随后一度跌破3.2万美元/枚,较当日最高价格跌去逾10%。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在随后纷纷发布公告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有接近约谈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主要还是落实上个月金融委(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的精神。从形式上看,监管正在层层加码,已从行业自律组织发布风险提示升级至央行直接约谈机构。”
5月以来,强监管成为中国的虚拟货币市场的关键词。
从三大金融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到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明确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从各地发文明确整顿“挖矿”行为,到如今央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中国的监管正逐步升级。
“感觉这还不是最终靴子落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预计7月后还会有新的政策。
监管层层加码
实际上,在央行正式发布约谈公告前,农业银行就曾于当日下午发布公告表示,按照央行有关部门约谈指导要求,将持续展开对虚拟货币的打击治理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检测力度。这则公告随后被删除。
“农行这个动作其实是一个征兆,之前中信银行也发布过类似的,只不过没有像这次这样说是受央行约谈指导。”一位币圈人士分析。
对于此次涉及的约谈机构,有接近约谈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属于个人客户大行,兴业银行同业通道发展不错,支付宝属于零售支付头部机构,从约谈对象可以看出布控的渠道情况。”
上述接近约谈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士直言,“主要还是落实上个月金融委会议的精神。从形式上看,监管正在层层加码,已从行业自律组织发布风险提示升级至央行直接约谈机构。”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会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扫描预警,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在此之后,各地掀起打击“挖矿”项目的行动。
先是在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打击惩戒的对象包括各类“挖矿”行为、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或是非法集资等行为。
随后在6月9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同一日发布整顿“挖矿”项目的通知。
到了6月18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也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全省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疑似项目立即关停,6月25日前完成。严禁以任何名义批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监管在四川的举措足以让曾经心存幻想的人看到形势的严峻。”一位行业人士指出。
过热交易暗藏风险
中国的严监管让币圈人士直呼比特币的“去中国化”即将来临,而在另一方面,投机者对虚拟货币的过度炒作却让这个市场布满风险。动辄10%以上的日波动让部分参与其中的人随时面临爆仓的危险。
图源/tradeblock
5月18日,三大金融协会联合发布《公告》,对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做出提示。《公告》强调,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隔日(5月19日),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多种虚拟货币遭遇“瀑布”行情。据比特币家园当日数据,24小时内逾47万人爆仓,爆仓金额达61.64亿美元。
在更多金融行业人士看来,上述一系列举动符合监管对虚拟货币一以贯之的态度。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同时,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此外,要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2018年前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亦多次发文提示相关风险。
“这绝不是最后的靴子。”一位币圈人士指出。
。”一位币圈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