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宁德蕉城区检察院起诉,蕉城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邹某某、黄某某、陈某甲、陈某乙分获七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2015年3月、4月间,王某某(已判决)指使他人开发“DEMWK”会员系统,并租用服务器搭建“DEMWK”网站(“沃客理财网”),发行虚拟货币“CPM”,要求参加者缴纳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激活币以获得加入资格。并对外宣传“CPM币”只涨不跌,不仅永不增发,还可以拆分、裂变和升值。之后,“CPM币”可换取该系统的“K币”在会员之间进行交易,以获取静态收益。另外,还设置了以发展“下线”为奖励依据的动态收益,发展会员数量多、投资大的会员有5%的“商务中心奖”。投资者推荐新会员的,可以获取相应的“直推奖、对碰奖、见点奖和领导奖”,即以设置静态收益和动态奖励模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该团伙组织、领导的这一传销活动,系新型的网络传销。
被告人钟某某、邹某某,黄某某、陈某甲、陈某乙在宁德市经营“沃客理财”,并各自拥有一个沃客理财商务中心,明知是传销活动仍然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前述被告人下线层级数高,且所发展下线会员数累计高达17万余人,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高达1.3亿余元,累计获利共计1800万余元。
(郑羽嘉 黄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