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犯罪的挽损难度非常大,这也对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新要求,除了综合运用封停平台、刑事立案等多种手段坚决打击外,还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打击为主动预防,及时为老百姓止损。”4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说。
近日,该部门获悉我区部分社交软件频频出现投资“ARW”虚拟货币可获高额回报的信息,此平台通过互联网虚拟资金控制交易行情,交易货币为“火币”“箭头币”等多种虚拟货币,参与者投资一定金额,定期结算,每发展一个参与者,即可提成其利润的30%,这些信息吸引了不少投资人士的关注和参与。
公安厅经侦部门立即会同网安部门介入核查,发现“ARW”平台数据库和服务器设在境外,打着区域链或物联网等旗号,以网络刷单、拉人头等方式诱骗投资者并大力发展下线,是一种典型的网络传销行为。据此,公安民警果断采取措施,约谈创建“ARW”微信群的组织者,责令其退还投资款,解散所建的群。对尚未投资但仍在观望的投资人,通过各种方式联系,逐一告知风险,全部予以劝导退出,及时止损。
公安机关提醒: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不具有和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凡是以XX虚拟货币、XX区块链、XX原始股、XX物联网名义宣传投资入股,保证赚钱的,都属骗局;凡是拉人头发展下线抽取提成层层获利的,一定是传销。广大投资者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