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国时代是指室町幕府后期到安土桃山时代之间的历史时期,这段历史的政治特点是动乱和战争,经济特点则是日本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
这一时期,日本封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庄园制,镰仓幕府后期,随着庄园制的发展,领主选择将庄园的生产剩余和名主交纳的地租卖给商人,融入市场流通。庄园主渐渐为了免去商品交换的程序而逐渐要求名主交纳货币地租,代之以前的实物地租。
庄园主实行货币地租不仅对自己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对日本封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原因在于每一位名主将自己的劳动所得在市场中进行交换,以货币地租的方式交给庄园领主。
长此以往,就会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交易次数的增加也会促使地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很多近现代的大城市在这时已经有萌芽的迹象,在此背景下,日本的封建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
一、内因:货币地租的盛行促进经济繁荣
1、庄园领主与实物地租的交换
日本封建社会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早期、中期和晚期,早期的时间分割是7世纪中期到8世纪初的一段时间,即开始于大化改新,结束于飞鸟时代末期;中期是8世纪初到16世纪末,即开始于奈良时代初期,结束于安土桃山时代末期;晚期则是17世纪初至19世纪中期,即开始于江户时代初期,结束于明治维新;从时间上来看,战国时代应该属于日本封建社会的中期。
与西欧封建社会一样,日本在封建社会中期也出现了庄园领主和名主,庄园领主握有庄园领地的土地所有权,而名主的身份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佃农,租佃庄园领主的土地,然后向庄园领主服一定的劳役和交纳一定的地租,初期是实物地租,后来转变为货币地租。
名主需要定时为庄园领主耕种庄园领地,庄园领地所得收成归于领主,名主租佃的土地所得收成除交纳的地租之外,都由名主自己所有,作为生活来源。
庄园领主在获得名主的实物地租以后,除了一部分作为自己庄园人口的口粮,其余都会就近进行售卖,主要卖给商人,借商人之手让实物地租进入流通领域。
实物地租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特色,因此,领主的实物地租要求常常会与当地盛产的作物有关,如果要想获得其他作物就必须依靠商人的交换。实物地租之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不需要将劳动所得置换成货币,因此,市场交换贸易的规模比较小,经济发展也有限度。
除此之外,货币地租的弊端也导致货币地租始终带有自给自足的性质,庄园内的领主和农民、农奴都不需要进行交换,自己所得就可以满足生活所需,这种自给自足性质十分不利于日本封建经济的发展,直到货币经济的出现打破了地区之间的闭塞,封建经济的发展才能成为可能。
2、名主与货币地租的缴纳
名主向庄园领主交纳的实物地租在后期转变为货币地租,一是因为货币地租有利于庄园领主直接购买其他商品,而无需自己再转手换成货币,这种做法在实物地租盛行的年代十分流行;
二是因为货币地租的货币比较轻便,而实物地租的产品则比较庞大,不利于携带,必须由庄园领主进行折算,因此无法避免其中的差价,因为各地的物品价格存在波动,这也就会导致名主交纳给庄园领主的实物地租价值随着时间的波动而贬值或升值。
实物地租的发展也自有其特定规律,不会是笔直的,它的弊端最终导致其被货币地租所取代,这也是日本庄园制地租发展的规律。
从历史来看,货币地租的实行促进了封建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动力主要来源于不同地区的商品交换,加速了各地区的交往,这也是地区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向现代相互联系的市场经济靠拢。
简单来说,货币地租之所以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货币地租强制农民和手工业者将劳动所得引入市场,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进入流通市场之后,就会带动起整个社会的商品交换,于是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
商业的繁荣除了表现为地方市场的繁荣,还包括长途贸易和远洋航行贸易的繁荣,长途贸易主要集中于日本国内各地区,远洋航行贸易则主要与中国和荷兰等国家进行交换,最远到达过非洲大陆,进行大陆之间的商贸。
二、外因:庄园制之外的大名因素
1、大名扩张与庄园领主化
1467年,应仁之乱的爆发敲响了室町幕府衰落的丧钟,十年内乱葬送了幕府强势控制地方的能力,粉碎了积攒多年的守护大名的力量,削弱了地方庄园领主贵族的经济实力,最下层的民众无处可逃,唯有委身于新兴的战国大名的名下,谋得一丝生存的希望。
不仅如此,很多庄园也受庇于大名,因此庄园逐渐领主化,大量庄园归入大名麾下,促使大名领主范围内的市场交换日益频繁,经济发展也日益迅速。
战争胜利的需要是战国大名的毕生追求,经济发展就起到了基础作用。战国大名崛起于守护大名的废墟上,毫无疑问必须吸取守护大名们因战争而衰落的惨痛教训,而要想获得战争的胜利,经济发展是必经之路,唯有夯实的经济基础,才能保证战争的延续性。
北条早云和龙造寺隆信都非常关注领国内的经济发展,并亲自视察。有很多著作和传记也记载了大名为获得战争胜利而采取相关措施的努力。
商业同样是大名生活和夺取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前者可以为大名提供象征身份和地位的奢侈品,后者可以为大名提供税收。商业中的商品交换可以看成是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生产工程之外的延续,其最终目的就是获得利润;商品交换可以使大名获得奢侈品,彰显大名的权威和实际影响力;税收和庄园地租是大名战争经费和生活来源,因而获得支持。
王金林在《日本战国大名的治国之策》中提及:“北条早云占领伊豆半岛后,还实行租税改革,宣布除年贡外,不再加征公役,若有违背者,百姓可以上告,地头违法则处以免职。”
2、战国末期的村落与经济发展
农村是战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人口是农业发展的基础,随着战国群雄割据和大名对领地内经济发展的支持,农村逐渐形成了新的组织形式—村落。
村落的出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庄园主与名主结合的庄园制的解体,个体农民获得独立,开始进行独立生产,出于管理的需要,个体农民在独立生产的同时走向集中;另一方面,大名需要个体小农缴纳税收,所以过去的名主制度已经不适合生产和发展了。
为了增加村落中的人口数量,日本政府还颁布了相关的条例,要求外逃的农民返乡,并给予一定优惠。《甲斐扬丛书四-甲阳军鉴·乾卷·品第一》提及:“今川氏亲于永禄九年( 1566) 实施了《召返令》,号召离开农村的农民返归家乡(‘欠落百姓归村’),返乡者,免除一切债务。”在政府的强硬政策和软性呼吁政策实行之后,村落中的民众有相应的增加,但总体增幅并不大。
战国末期的村落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地方性的贸易市场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这就为农民将实物交换成货币奠定了基础。大量农民将自己的剩余产品带进地方市场进行销售,这种交换性质的市场有时间和地点限制,而且会有专人进行管理和整改。
即便如此,也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表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已经渗透进日本的普通村落中,这也是封建经济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总结
战国时期,日本封建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与货币地租的实行有重大关系,货币地租取代了过去的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迫使农民必须将所生产的作物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换,以货币的形式交给庄园领主。
农民的大量交换无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业的迅速发展,手工业也会因为大获利润而广泛发展,农业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整个社会就会流动起来,资本主义萌芽也因此被播种下来。
在商业方面,一些战国大名认识到运输对于商业发展的作用,因此,大名愿意在境内保证商路发展畅通,同时还会减免一些商品税,滨海的大名还会关注海上运输的发展,注意与中国在内的很多周边国家有贸易交往。在战国大名们的努力下,日本封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一些经济发展中心逐渐形成,后来一些享誉世界的城市在这时已经有发展的迹象了。
参考文献
1、 张锡模:《圣战与文明》
2、王金林:《日本战国大名的治国之策》
3、李卓:《日本家训研究》
4、北岛正元:《土地制度史》
5、吴廷璆:《日本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