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贩卖毒品、洗钱案。意想不到的是,涉案的人员竟是一名大学生。并且该学生曾在2018年读大学期间贩卖大麻入刑,刑满释放后又再次在家中种植大麻并通过线上渠道贩卖,最终被宜春市万载县警方抓获,属于“二进宫”。经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根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件细节,2018年,正在读大学的张某因向他人贩卖大麻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不久后,张某又“重操旧业”,从他人手中购买10颗不同品种的大麻种子,在自己家里的卧室、阳台种植毒品大麻。
2021年12月22日,张某与成都的李某通过国外聊天软件结识,并商定以50元/克的价格销售25克毒品大麻给李某。为了隐瞒犯罪所得,两人选择了通过“虚拟货币”完成这次交易。
同年12月24日,李某花费1250元通过某软件购买198个虚拟货币,后再次通过该软件提取至张某提供的提币地址。张某在收到线上虚拟货币之后,立即转移到了国外虚拟货币平台进行售卖,由虚拟货币购买者购买者将1175.78元转账至张某的银行账户。
随后,张某将自己种植的大麻叶夹杂在鱼丝、山核桃、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中打包邮寄给了卖家李某。而李某在取装有毒品的快递时,被宜春万载县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称重,张某邮寄的毒品大麻净重24.82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并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通过国外网站将毒资转换为现金,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并且其行为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潇湘晨报记者郑旭 实习生 张文婧
来源: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