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务局(IRAS)最近发布了一份指南草案,详细说明了对加密货币交易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的情况,因为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支付方式的使用有所增加。该草案将BTC,ETH,Litecoin,Dash,Monero,Ripple(XRP)和Zcash称为数字支付代币。
根据草案,在新的指导下,加密货币用户可以像现金那样花费他们的数字货币,因为加密货币将不再承担商品及服务税,这将从2020年 1月1日起生效。
IRAS透露,对商品及服务税的立场进行了审查,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加密开发情况,并且还认识到对加密货币征税将产生两个征税点,一个是在购买加密货币期间,另一个是作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方式,这些商品和服务都要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该草案还涉及交易的另一面,即商家对销售进行说明。草案内容如下:
“如果您收到数字支付代币以换取您的商品或服务供应并且您已经在商品及服务税登记,则您必须对您的商品或服务供应征收产品税(除非供应是免税或零税率供应)。“
“GST注册公司A使用比特币从GST注册公司B购买软件。从2020年1月1日起,A公司不会被视为提供任何比特币供应,因此不需要缴纳产品税。B公司必须对其软件供应征收产品税。“
但是,数字支付代币不包括在私人区块链上发布的游戏积分,忠诚度积分或代币。与其他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和数字资产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通过草案,IRAS还明确指出,上述商品及服务税立场的变化并不代表IRAS对加密货币投资的认可。
文章翻译于AMBCRYP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