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日讯(记者 张艳玲)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涉及英烈保护、善意规劝、尊老爱幼、婚姻自由、职场文明、法治精神六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对于弘扬英烈精神、促进职场文明、匡正社会风气、净化网络空间、提倡尊老爱幼、保护婚姻自由、增强法治意识具有积极意义。案例紧系爱国情怀和社会公益,紧贴群众生活和时代需要,紧扣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英烈保护,弘扬爱国精神,对踩踏烈士墓碑底座、在墓碑前不敬摆拍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判决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引导群众文明参观英烈纪念设施。鼓励善意规劝,维护公共安全,明确劝阻影响公交车安全驾驶行为,劝阻人挣脱抓扯对被劝阻人损伤不担责,为好意规劝、保护公共利益的善行义举“撑腰打气”。
案例提倡孝亲敬老,倡导护小育幼,明确丧子老人可对孙子女“隔代探望”,慰藉老人情感,保护未成年孙子女健康成长;通过柔性司法一揽子解决离异夫妻异地共同抚养子女难题,让儿童利益得到最优保障;认定向未成年人提供内容不健康网络服务的合同无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护婚姻自由,维护妇女权益,明确子女受父母胁迫结婚可请求依法撤销婚姻,防止父母过度干预子女婚恋生活,划定行为边界。
案例促进职场文明,保护劳动者权益,支持职场性骚扰受害人向加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向职场不文明行为说“不”;认定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保护劳动者工资权益;明确劳动者请假照看病危父亲,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善意和包容,倡导用人单位人性化管理和职场友善。
案例还彰显法治精神,对和稀泥做法说“不”,明确自愿参加“广场舞”猝死,组织者无过错不担责,破解了群众自发性健身活动无过错组织者可能面临的法律道德风险,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从容地组织开展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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