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6日晚,慈溪小伙小磊收到同学小明发来的一条微信,称其被人“套路”写下借条,眼下正被对方胁迫一起去家里要钱,要其帮忙打电话报警,为此,小磊赶紧拨打了110。
次日凌晨约2点,公安机关在高速路口抓获了涉案的陈某甲、陈某乙以及戎某,发现了4张涉嫌诈骗的借条。
陈某甲、陈某乙和戎某三人与小明在一个酒吧相识,后来偶有联系。10月16日晚,三人邀请小明一起喝咖啡,并诱骗其登录陈某甲在某赌博网站的账号进行“时时彩”赌博,小明不多久就输了9.3万元。实际上,该账号只是用来体验的,里面的资金全是虚拟币,无须事先充值,事后也无法变现。小明被迫出具了两张共9.3万元的借条,但他此时脑子还清醒,在借条上签了与自己同音不同字的名字,还把自己身份证号码上的出生年份改了。
为什么陈某甲身上有4张借条呢?原来,为了怂恿小明下注参赌,陈某乙和戎某在这场骗局里担当了“托”的角色,这2张借条是专门给小明做样子的。
此外,去年7月,陈某甲和陈某乙在一网吧内,以同样手法设下骗局,让一个名叫小谦的年轻人误以为自己网络赌博输掉了7.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几天后,陈某甲和陈某乙来到小谦家,从其母亲处骗得7.2万元。案发后,两人通过家属向被害人小谦退还了全部赃款。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甲犯有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9000元;陈某乙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涉案的戎某被行政拘留12日。
温馨提示
网络世界包罗万象,赌博手段不断翻新,各位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与网络赌博保持距离,莫入各种形式掩盖下的赌博陷阱。
来源:中国宁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