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金红阳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该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1,592,11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796,056,494元。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李晓明女士提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晓明女士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董事会决定聘任章佳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章佳佳女士的主要简历见附件1,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冯济府先生、徐有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等。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理财业务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等。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灌溉服务”等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条款对照详见附件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规划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规划和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有关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近五年主要简历
章佳佳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12月出生,旅游管理本科学历,从事公司证券事务工作八年,已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持有公司30,00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92,11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PPR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二是PE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采暖、燃气、排水排污等领域;三是PVC系列管材管件,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等领域。同时,公司围绕“同心圆产品链”战略,积极拓展新品类业务,主要有家装防水业务、净水业务等,目前均处于培育阶段,销售规模较小。
公司业务分为零售业务和工程业务。零售业务主要依托经销渠道进行经营,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工程业务主要通过直销和经销的方式经营,稳健良性发展。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在经历了产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后,近几年已经进入发展的平稳期,依托“一带一路”、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及清洁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污水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国家相关政策,市场发展稳中有升。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塑料管道行业的发展也呈现出“先抑后扬”的发展态势,上半年施工推延,需求疲弱,下半年随着疫情得到控制,需求逐步恢复,估计2020年全国塑料管道总产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塑料管道增速较为明显;建筑家装类塑料管道受疫情影响较大,需求有所下降,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虽然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然存在,但行业内规模企业总体向智能化、标准化、多元化、绿色化的道路前进。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消费升级,行业愈发重视产品质量的提升。行业规模企业以“质量为先”,通过完善自律公约、质量保障联盟等方法,促进行业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品质化成为行业主流,品牌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行业企业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标准水平进一步提升,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是绿色节能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生产流程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已得到行业规模企业的共识。骨干企业加大了机器换人、智能工厂的投入力度,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在节能环保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创新、智能、绿色”三大理念已成为行业发展主旋律。
四是研发和多元化能力加强。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塑料管道行业企业不断加强自身企业的研发和产品配套能力,迭代和丰富产品品类,由单一产品的发展模式向多元化、系统化发展,行业主流企业在多元化发展方面成效显著,一些骨干企业已取得良好的市场效益。
五是国际影响力及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参与塑料管道行业国际活动,加强国际化进程,国外同行对我国塑料管道行业发展情况了解更加深入,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的知名度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设立于1999年,是国内PPR管道行业的技术先驱,在塑料管道行业首创“星管家”服务品牌,成为行业服务标杆,引领行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公司也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曾荣获“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塑料行业突出贡献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等多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注:
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73,112,988(1,592,112,988-19,000,000)股计算,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64,808,320(1,573,112,988-16,609,336+16,609,336*6/12)股计算,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1,548,199,000[(1,310,927,490-27, 682,200+13,841,087*6/12)*1.2]股计算。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打破了正常的经济与生活秩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严重受挫,人员货物流动受阻,国际贸易疲软,同时局部地区地缘政治、军事摩擦、贸易摩擦增加,科技争端加剧,国际环境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全球经济增速全面下降甚至萎缩。疫情面前,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防疫措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控制住疫情,及时出台了各类扶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中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国家,体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受此影响,国内建材市场实现“恢复性增长”,塑料管道行业总体上也呈现出先抑后扬的稳步发展态势,但不同业务差异较大:零售家装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且时间较长,复苏进程较慢;工程业务受国家对基建以及旧改等政策推进的影响,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
面对错综复杂的大环境,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艰难时刻保持战略定力,非常时期发扬伟星精神,逆势寻机、创新求变,努力减少疫情及行业变化的冲击,最终实现规模和效益双增长。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5%,完成年度目标的104.18%;利润总额13.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②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设了1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基本情况如下: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0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及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安排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接待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副总经理施国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3)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4)电话:0576-85225086;传真:0576-85305080
(5)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工作。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二、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安排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 第一节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规定的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或协议的签署等。
7、公司与拟将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期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情况
2020年度发生或往年发生延续到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35,900万元,其中已经到期收回本金为24,700万元,实现收益为388.12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1,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9%。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与上述所有交易方均无关联关系。
四、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防范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该投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节约成本、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业务,2020年度上述业务的发生金额合计为3,700.27万元,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合计不超过3,900万元。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长,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伟星股份副董事长,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冯济府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会主席、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执行董事,徐有智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总经理,以上6名董事属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总资产为459,015.46万元,净资产为245,231.98万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386.93万元,净利润48,425.46万元。
(2)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巾山东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222.10万元,净资产为8,401.4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416.47万元,净利润956.98万元。
(3)伟星股份成立于198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为77,585.0428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40,276.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774.8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49,611.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27.15万元。
(4)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由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伟星化学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徐友撑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住所为临海市古城两水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824.23万元,净资产为2,839.7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337.14万元,净利润为174.89万元。
(5)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43.19万元,净资产为1,118.7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27.32万元,净利润47.32万元。
(6)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业”)成立于200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明珩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贸等,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齐金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47.00万元,净资产为695.8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39.68万元,净利润为-121.57万元。
(7)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各类眼镜片等光学制品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607.43万元,净资产为3,580.3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265.03万元,净利润为1,213.94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除伟星股份、伟星化学科技外,其他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建设、伟星股份、伟星化学科技、伟星文化、上海实业、上海光学同为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2、委托电镀加工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 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房屋租赁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结算。
5、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官方用电、用水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销售和采购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交易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伟星建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主要系其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较强,同时对公司文化和工业园的市政规划比较熟悉,有利于提高公司园区市政工程建设和绿化施工的效率。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伟星化学科技进行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系其电镀装备和技术水平较高、产品优服务好、价格公允且双方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利于保障公司相关产品的品质和交期。
(3)伟星文化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管理咨询、广告等服务,主要系其对公司文化和经营理念比较熟悉,咨询管理服务良好,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伟星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与上海实业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等,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5)上海新材与上海光学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6)因实际需要,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可能会继续向公司零星采购管材、管件等产品;公司可能会继续向上海光学等零星采购镜片等产品。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3,900万元的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股份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本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多年来其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8、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审议议案2、6、7、9时,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它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分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