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继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放开远期结汇差额交割后,2月13日,外汇局发布《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允许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外汇局方面表示,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目前国内外汇市场最基础和主要的衍生产品,《通知》从丰富交易机制的关键环节入手,继2016年放开远期结汇差额交割后,允许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至此远期结售汇在市场定价、交割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完全实现了市场化。
《通知》要求,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符合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根据套期保值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差额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用于确定轧差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一国有大行资深外汇分析师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2016年之前,银行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都采用全额结算的方式进行交割,全额结算交割要求企业支付100%的现金,特别是在进行远期结汇时,企业无法自留外汇头寸;差额的话则是到期交割时,只交割签约日当时确定的汇价与交割当天现汇价之间的差额。企业在进行差额结算交割后,自身的外汇头寸可以继续保留,这可以增大企业外汇使用的自由度。
例如,假如一家企业与银行签订了1年期的远期结汇,结汇规模为1亿美金,双方确定的汇价为6.8,而到一年后的结汇日当天,现汇价为7。如果是全额结算交割,则交割日当天,企业要向银行交付1亿美金,从银行获取7亿人民币;差额交割的话,只要银行给企业支付2000万人民币就行,企业的1亿美金仍可保留在自己手中。
“远期结售汇差额结算,类似于离岸市场的无本金交割远期(NDF),只不过前者交割的币种是人民币,后者是美元。远期结售汇新增差额结算,是为企业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另一国有大行外汇交易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称。
《通知》还表示,银行应提高业务创新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客户做好外汇风险管理,同时完善客户风险教育,引导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合理、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外汇局局长潘功胜近日撰文指出,随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趋于平衡,前期采取的宏观审慎政策已全部恢复中性,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推动跨境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一是在管理目标上,理性看待外汇储备增减,更强调在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基础上,实现国际收支动态平衡;二是在管理理念上,坚持政策中性原则,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强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政策标准的一致性:既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出,也支持合法合规资金流入;三是在外汇执法上,强调真实合法合规,强调执法标准跨周期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对违法的流出、违法的流入都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地下钱庄、虚假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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