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类投资理财的幌子,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非法集资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也使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幸福。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广大居民应保持高度警惕,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认真甄别理财产品和投资项目,弄清非法集资的特征和表现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非法性:凡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外汇管理局)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均为非法。
二是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是以投资理财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包括通过编造虚假项目或资质引导社会公众投资实体经济、贵金属虚拟货币股权、债权、期货等。
二是以消费返利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宣称“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等,发展会员,预付消费,充值、交加盟费等。
三是以募集基金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包括未经证监部门备案开展私募基金行为,或已经证监部门备案,但面向非合格投资者(金融资产规模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单位个人)开展私募基金行为。
四是以民间借贷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以远高于银行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借款。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四看:一看合法性。对仅有营业执照,未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绝不投资。二看利诱性。对宣传中含有“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的绝不投资。三看社会性。对面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集资的绝不投资。四看规范性。对没有真实实体项目,采取现金交易或向私人账户转账等形式的绝不投资。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项目及企业盈利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投资理财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专业人士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为此广大居民朋友在投资理财前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高利诱惑,选择正规投资途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就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广大居民朋友们在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方面如有疑问和困惑,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核实或者举报。(转稿者:李道勇 郑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