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不能转正的。
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实质上就是政府为下岗职工发放的一项福利。
因为公益性岗位属于安置岗位,并非用工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报酬,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国家财政出钱,为安置下岗职工而向政府部门购买的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资报酬,是属于政府补贴。
最开始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都是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年龄都在40、50以上,在政府部门做的工作,基本都是边缘零碎的工作,既没有技术含量,也不具备体力工作的性质,工作比较清闲,完全是对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的一种照顾。
在后来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中,逐步扩大到了大学生待业人员,但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与下岗职工公益性岗位,在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上都有所区别。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基本都是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工作,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低保员工作。
所以,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与下岗职工的公益性岗位是有一点点区别的。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虽然也带有一点照顾的成分,但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性质,更多的是安置性质。
虽然如此,但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同样不可以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