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境外资本进入国内合法投资方式有3类:FDI、QFII、QFLP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是一种为了突破外商投资准入和资本项目结汇限制的制度,是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开放的一种权宜之计,过渡之举。理解QFLP就要分清QFLP管理企业和QFLP基金,外资要通过QFLP渠道进入国内投资,就需要在境内设立一家以投资股权资产或者受托管理股权资产为业务的QFLP投资管理企业,本质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再由QFLP管理企业设立QFLP基金。
而其中QFLP是海外资金入境最便捷的途径,QFLP有以下特点优势:
1、QFLP基金本质属于私募基金,是境内股权投资的重要渠道,只需一次性向当地金融监管局(金融办)报备投资的项目,不用每次投资单独审批报备。
2、相对于外商投资性公司,QFLP管理企业组织形式更便利,更灵活。
3、有限合伙制或契约制(北京、广西)使QFLP基金能够先分后税,规避公司制下的双重征税,同时允许GP/Co-GP和LP共同出资,可以降低境外LP对基金的控制,因此在监管和资格审查方面也可以更为宽松。
有限合伙制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合伙人分为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及普通合伙人(GP, General Partner)。有限合伙人是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经营管理。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公司事务以及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财政税收优惠方面可享受国民待遇。
5、结汇便利:结汇、划款合二为一,可以直接在托管银行办理业务。
海南QFLP设立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做要求,建议认缴金额一般为150万至200万美元等值货币;
2、如设立QFLP基金管理企业,则海外机构应为持牌金融机构
3、QFLP基金管理人至少有2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5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
(2)2年以上高级管理职务任职经历;
(3)有在境内从事股权投资经历或在境内金融机构从业经验;
(4)最近5年内不涉违规或纠纷,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