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监管,目前共有4家: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除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外,其余3家交易所均以商品期货为主,上市种类涵盖关系国计民生的50多个期货品种,如原油、铁矿石、铜、黄金、稻谷、玉米、棉花等。
期货保税交割是商品在保税状态下进入期货商品交割环节,简而言之就是:进口期货商品处于保税状态、不需要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交割后,提货进入国内时再缴纳或者复运出境。出口期货商品则在取得出口退税、处于保税状态后再进行交割。
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采用净价交易(不含关税及增值税等)。此前,我国的期货价格都是包含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完税价格,这样形成的国内期货价格不利于同国际期货市场接轨,无法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上的定价权和影响力。自2010年年底起,上海试点铜、铝期货保税交割并取得经验后,我国期货市场逐渐探索引入境外投资者,目前已对原油、铁矿石、PTA(精对二苯甲酸)、20号胶(系“20号天然橡胶”的简称)、低硫燃料油5个品种实现对外开放,最终将实现全部期货品种的对外放开。
以原油期货为例,作为我国第一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其制度亮点是国际平台(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交易)、净价交易(报价不含关税、增值税)、保税交割(保税仓库交割,非完税交割)、人民币计价(国际上原油普遍以美元计价),这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迈出实质性一步。
期货交割方式
目前,虽然我国的原油、铁矿石等对外开放期货品种的具体交割方式略有不同,如铁矿石有提货单交割,但普遍采用的是“实物交割+仓库交割+保税交割”的混合交割方式。而从整体来看,期货交割方式如表1所示。
期货交易流程
期货交易大致分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等几个环节。各个期货品种的交易流程会因品种属性及交易所交易规则存在不同,但大致脉络及流程是一致的。现以相对复杂的进口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为例,其交易流程如下:
建仓及持仓
原油期货合约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系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挂牌上市后,投资者按照一定要求买卖期货合约,即建仓。
平仓
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买卖方择机通过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来冲销原有合约、了结期货交易叫平仓。未平仓的合约,则进入交割环节。国际上通常进入交割流程的合约不超过5%,中国则在3%以内。
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8个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的该期货合约持仓应为0手;若持有,自最后交易日前第7个交易日起,该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
实货入库
1 货物入库申请
境内外的货主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者境外中介,通过能源中心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能源中心根据指定交割仓库库容等情况批准同意。
2 向海关申报及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货主通常在进口原油到港前向海关提前报关,经批准后卸货。在原油到港前,指定检验机构会对岸罐内已有的原油进行检验并取样;到港后,检验船舱原油、取样;卸油完毕后,再对岸罐内原油检验、取样,以检验混合后的原油品质。指定检验机构会出具包含数量证书、岸罐计量计算报告、品质证书、取样报告等内容的检验报告。
3 生成标准仓单
检验合格后,将指定交割仓库将检验结果及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信息录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能源中心审核确认后,仓库签发标准仓单,货主验收标准仓单。原油等大宗货物基于商品属性,在入库及出库时均会存在溢短,需要进行二次报关。
实物交割
标准仓单可以用于实物交割、作为保证金使用、质押、转让、提货等。目前只允许通过会员办理实物交割,期货的实货来源可以是自境外进口,也可以是在库现货。
到期原油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必须在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内完成,该五个连续交易日分别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每个交割日的作业有严格要求,具体为双方申请(第一交割日)、配对(第二交割日)、交款取单(第三交割日)、收开发票、清退卖方保证金(第四、第五交割日)。
提货出库
按照原油出库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进口、复运出口、转关、转为在库保税货物等方式。
以进口至国内为例,货主(即标准仓单持有人)向指定交割仓库申请货物出库,仓库确认后仓单注销。货主向海关提交保税交割结算单及保税标准仓单清单等报关,海关放行后,原油提货出库或者转为在库保税货物。待检验机构出具实际出库数量证书后,货主向海关进行二次报关,就原油实货出库数量同仓单数量产生的溢短数量(目前交易所要求不得超过±2%)等进行二次报关,缴纳关税及增值税后,完成通关手续。
海关审价
不同的交易或交割方式,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及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不同。如铁矿石采用提货单交割的,以配对日的保税交割结算价加上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而原油期货的审价规定则如表2所示。
仓单质押与解除
仓单持有人在提交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等单证后,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仓单质押备案手续。经海关批准后,仓单持有人及金融机构提交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批后,海关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审核同意质押登记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对在质押合同有效期内已质押的保税标准仓单进行登记管理,该保税标准仓单不得办理实物交割、转让、提货等业务。
需要解除质押时,仓单持有人提出解除质押申请,经海关批准后,仓单持有人及金融机构提交质押解除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审核同意后,海关办理解除质押确认。
其他注意事项
1
期货保税交割应在经期货交易所指定的、具有保税仓储功能、履行期货保税交割的海关保税监管场所(通常是保税仓库)或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仓储企业开展,上述仓库被称作指定交割仓库。
2
指定交割仓库、指定检验机构名称等信息可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官方网站查询。
3
标准仓单的交割分为到期交割和期转现交割。期转现在期货市场上也是主流的交割形式,它可以解决非标准品质、非指定交割情况下的交割,节省交割成本。
4
溢短是指原油入(或出)库完成后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数量证书与保税标准仓单生成(或注销)数量的差。
5
交割升贴水是指由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因交割商品的品种、品级、质量、产地、交割地的不同,在交割结算价基础上相应增加或减少的价格。
文 | 李超 王刚 朱光冬
(作者单位:青岛海关)
编辑:常相婧
发布:王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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