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数字货币
成为一些投资者热捧的对象
不少人因为所谓的巨额利润
对炒虚拟货币情有独钟
但在这种“高收益、来钱快”的投资背后, 却隐藏着犯罪的泥潭。近期,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电信网络诈骗案。
杨女士是这场网络骗局的被害人之一。2019年7月初,杨女士收到一个名为“阿翔”的微信好友申请,爱好炒股的她在聊天中感受到对方对股票也颇有见地,于是两人聊得非常投机。没过几天,对方把她拉到一个股票交流群里,群友们经常交流股票投资经验,还有“炒股达人”将专业股票知识倾囊相授并推荐牛股,甚至有“讲师”不时进行教学直播。
群里每天都热闹非凡,观望了一段时间后,杨女士也跃跃欲试,向阿翔提出自己也想买点虚拟货币投资试试看。但阿翔表示,购买虚拟币要加入公司内部群,而且需要一定的门槛。杨女士按照对方要求转账了7万余元后,顺利进入一个名叫“CCD内部建仓”的微信群。群友们都十分看好CCD虚拟币的前景,此前也赚了不少。杨女士将信将疑地在群内发布的虚拟币交易平台上注册开通账号,并购买CCD虚拟币。
令杨女士欣喜的是,虚拟币的走势非常好,不到1个月,就翻了5倍,账户余额从7万余元涨到36万余元。但当杨女士想要提现的时候,平台提示需要实名认证,成功后又要商家认证,上传资产证明借条、录制视频。因为害怕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杨女士没有按照这个步骤操作,所以一直没有提现成功。直到2019年10月中旬左右,杨女士发现自己的虚拟账户余额竟然被清零了,而此时客服也早已不见踪影,杨女士这才如梦初醒,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除了杨女士,还有多名被害人受骗。据承办检察官沈畅介绍,2019年3月起,戴某等人经预谋后,在境外搭建虚假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然后,由袁某等人利用QQ群、微信群吸引境内被害人进入网络直播间交流数字货币投资经验,并先后向被害人推广用于诈骗的虚假数字货币。
同时,招揽石某、黎某、李某等人在微信群以及网络直播室内冒充投资客户配合“讲师”烘托气氛、营造声势,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投资购买虚假数字货币,当交易平台内的投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即关闭交易平台封盘收割。
其实,所谓的“股友”“讲师”都是按照统一话术培训的“工具人”。他们采用“养小号”“广撒网”的方式,捕获像杨女士这样的受害人。
截至案发,该“气氛组”犯罪团伙共计骗取杨女士等15名被害人共计60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被告人石某、黎某、李某分别在其工作期间获利二至五万余元人民币。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石某、黎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在互联网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电信诈骗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长宁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对石某、黎某、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融资主体的宣传。投资理财必须选择正规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不要被诱人项目、高额收益所迷惑,避免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来源:长宁检察在线微信 ID:cnjc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