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的“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至2021年11月30日,虹口区检察院共计办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类犯罪案件93件109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枪支类犯罪案件35件36人。
发布会介绍了近年来虹口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和枪支犯罪总体情况与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上海一男子利用跨境寄递精神药品获刑。
检察机关指出,此类案件中反映出在新业态监管等方面存疏漏等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同时建议,建立寄递行业行业从业人员名录库,并及时更新、备案。
上海一“IT男”跨境寄递精神药品
在虹口区检察院通报的一起案例中,35岁的方某是上海某外资公司的软件工程师。方某通过境外社交软件,获知溴替唑仑等精神药品可以用于迷奸等违法活动,点击浏览后,在对方的提示下下载了一款聊天软件,与身在国外的“阿明”等人取得联系,购买了溴替唑仑片剂、地西泮针剂等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并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寄至上海居住地。
之后,方某再次从“阿明”处购买溴替唑仑、咪达唑仑等精神药品。为逃避海关查验,要求对方邮寄至住所附近的丰巢快递柜,并且虚构了收货人名字,谎称维生素名义报关。最终仍被“火眼金睛”的海关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调取了方某手机,并委托技术部门对其中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等进行提取。经分析发现,方某在聊天软件中加入了多个交流迷奸、迷玩的群聊,还有与他人交流在他人身体使用上述药品的心得体会,据此断定方某并非是为了医疗目的而购买这类药品,应当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是作为医疗用途使用,非法走私上述药品,数量超过合理使用限度的,仍可能触犯法律,追究走私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检察官提醒。
经审查后,虹口区检察院向虹口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方某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处拘役刑罚。
“这是一起从境外走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并通过邮递入境的毒品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这类案件显著上升。“检察官介绍,这类案件的办理有三个“新”的特征:新型毒品、新型软件、新的渠道。
检察官介绍,溴替唑仑、地西泮、咪达唑仑等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国家严格管控,未经许可不得流通和使用。同时,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新型境外聊天软件联系。“这类聊天软件服务器在境外,且具有阅后即焚、一方删除则双方聊天记录均清空的特征,给取证固证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检察官表示,今年以来,该院已督促公安机关移送起诉该类犯罪10余人,均已经提起公诉并获判。
此外,由于被告人使用他人的身份收取快递,且编造虚假的寄递物品名称如维生素等普通物品顺利入境过关,尽管部分被海关及时查获,但此类犯罪较隐蔽,仍有违禁品从境外流入国内,形成社会危害。
建议:建立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名录库
据虹口检察院介绍,尽管近年来毒品、枪支类犯罪案件总体下降,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和枪支犯罪的案件却呈现增长态势。此类寄递违禁品犯罪查办难度加大,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现人货分离、人资分离,并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虚拟货币支付平台等方式隐匿罪证,犯罪打击的难度越发加大。
检察官指出,在办理寄递违禁品案件中,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快递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如,寄递行业落实监管存在疏漏,收件验视及实名收寄工作尚不能完全保证;寄递企业在过机安检环节仍存在疏漏;寄递行业新业态的监管盲区等。此外,众包、闪送、顺风车等新领域,从业人员往往是兼职,非专职人员,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尚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容易为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所利用。
为此,虹口区检察院从寄递行业的规范和监管等角度,建议寄递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行业从业人员名录库并及时更新、按时备案。建议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寄件人实名信息检查和收件验视工作,特别是完善网络平台的应用,加强与政府管理平台的对接,将实名信息检查落实到位。此外,还建议监管部门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围绕“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强化对各寄递网点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建立及时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查验工作,强化违法犯罪惩处的合力。
记者 | 胡蝶飞编辑 | 刘家杭
来源: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