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准则准则的融资租赁业务错账如何处理?
新租赁准则取消了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分。
我们公司融资租赁了一批设备,起租日是2020年10月27日,租赁期60月,共20期,然后当时由于缺少附件,没有在付款时确认使用权资产,把付的相关手续费、还款金、利息都挂到了预付账款里,现在票和设备相关手续附件都回来了,我要怎么做这个分录呢?
感觉之前挂预付是错误的,但是当时也不懂,我是不是应该把当时的预付都冲销掉,按照当时起租日的时间重新确认使用权资产,再补折旧呢?
解答:
既然是执行新租赁准则,那么企业执行的就是《企业会计准则》。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因此,对于因为租赁业务而发生的会计差错,首先需要区分是本年度发生的,还是以前年度发生的,对于属于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应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一、当年度发生的
如果会计差错发生在当年度的,不需要做追溯调整,只需要将本年度前面的错误会计分录用红字冲销,然后再做正确的会计分录;或者是直接在本年度做调整会计分录。
1.补充确认“使用权资产”: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的租金+初始直接费用等专票对应的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未来支付租金可取得的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来需要支付的租金+留购款的含税金额)
预付账款(错账计入的科目,冲销)
2.补充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3.补充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更正会计分录后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5.更正会计分录后支付租金收到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二、以前年度发生的
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需要追溯调整。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收到的租金+初始直接费用等专票对应的税额)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未来支付租金可取得的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未来需要支付的租金+留购款的含税金额)
预付账款(错账计入的科目,冲销)
2.补充计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3.补充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企业所得税追补扣除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调整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如有)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更正会计分录后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
7.更正会计分录后支付租金收到专票确认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账务调整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