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苏州园区缴纳社保公积金或使用园区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啦:
从2021年10月1日起,仍在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基金摊还购房贷款的甲类计划职工不再借用养老账户基金,调整为借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原公积金普通专户结存额),每月借用金额为职工借用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6%;
从2022年7月1日起,借用比例下调为3%;从2023年7月1日起,停止借用。
同时阿义为大家收集整理几个关于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必须要知道的几个问题,快来看一下,有没有你想要知道的吧。
1、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账户满6个月(转入的苏州大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费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①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日前不在使用公积金相应账户偿还购房贷款;
(6)本次贷款前已留足或补足本人及配偶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过一次货款记录但已结清;
(8)参保人员购买房源为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定房源;
(9)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房源有何规定?
员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大市范围内自住住房时,可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谓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
员工购买经认定的指定房源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定房源主要包括:(1)已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并已经中心审核备案,可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2)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成套存量住房可列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
3、园区参保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账户查询
(1)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在微信公众号里的“自助服务--个人中心--个人账户查询”里输入个人社保(公积金)编号及密码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2)拨打咨询热线62888222转1-1-2,通过语音自助服务,输入个人社保(公积金)编号及密码后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3)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凭个人社保(公积金)编号及密码登录个人业务后,在“员工账户查询”模块里可进行个人账户余额、缴费明细、支出情况等查询;
(4)员工凭社会保障•市民卡至中心本部汇金大厦或各办事处大厅自助终端机上,插卡后凭个人社保(公积金)编号及密码可自助进行个人账户余额、缴费明细、支出情况等查询;
(5)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配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至中心本部汇金大厦或者各办事处柜面进行账户查询。
4、夫妻二人,一人婚前用过公积金贷款,一人没用过,再次公积金贷款,可以算首次动用吗?
答:不可以。夫妻中只要有一人用过公积金贷款,不管婚前还是婚后,都算是一个家庭使用次数。再次使用都算二次动用公积金。家庭最高贷50万,利率上浮10%。
今天就介绍到这里,有任何想要知道的问题,欢迎在后台留言哦,阿义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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