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枚“虚拟货币”的诞生
比特币(英语:Bitcoin,缩写:BTC 或 XBT)是一种基于去中心化,采用点对点网络与共识主动性,开放源代码,以区块链作为底层技术的加密货币,比特币由中本聪(网名)(Satoshi Nakamoto)于2008年10月31日发表论文,2009年1月3日,创世区块诞生。
“虚拟货币”市场价格节节攀升,产生大量的“旁氏骗局”
2021年1月8日,比特币交易价格升至 41,616 美元,2月21日,再创 58,238 美元;3月13日,比特币交易价格冲破 60,000 美元,来到 61,290 美元,2021年11月10日盘中, 比特币交易价格一度攀升至 68,925 美元的历史高位。随着圈内“第一”虚拟货币的价格节节攀升,市面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各种“虚拟货币”。
在奈飞(Netflix)网剧《鱿鱼游戏》爆火后,虚拟货币市场诞生了一款以该品牌命名的“鱿鱼币”(SQUID)。该币种发布后开启暴涨模式,过去一周内最高涨幅达2300倍,币价达到惊人的2861.8美元(约合人民币18309元)。2021年11月1日,鱿鱼币突然闪崩,5分钟内从每个币2861美元跌到了0.0007美元,跌幅达到惊人的99.999976%。
2018年5月,一款打着虚拟币增值服务的虚拟币钱包Plus Token悄然在网络上出现,这个号称由前Google员工和某跨国公司员工联手打造而成的虚拟币钱包,一经问世,就通过微信群、炒币论坛等等传播渠道迅速蔓延。2019年6月,PlusToken被曝出提币困难,随即有区块链机构发布声明与PlusToken澄清关系。2020年5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PlusToken”为特大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虚拟币ICO众筹模式结合了货币、股票及庞氏骗局的属性,大部分属于由虚拟币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的手段。
“一卡难求”扰乱正常电脑硬件市场
只要能连上网络,和有适配的中央处理器CPU、图形处理器GPU、特殊应用集成电路ASIC等电脑设备被称之为“矿机”,任何人都可挖矿。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大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区块奖励,奖励给获得答案的人,这些得到奖励的人被称之为“矿工”。
为了计算出更加复杂的数学难题,需要“矿机”的运算能力越高,随着“虚拟货币”的市场价格水涨船高,多国及地区衍生出一条依靠“挖矿”为盈利的产业链,随着“矿工”队伍的日益扩大,对于“挖矿机”的性能要求就更加苛刻,需要算法更加强劲的显卡与CPU,导致的后果就是市场上出现“一卡”、“一U”难求的现象,当然这些相关电脑设备配件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主要生产高性能显卡、CPU的硬件厂商也是赚的盆满钵满,虚拟货币的价格节节攀升,这背后是否有这些国外硬件厂商的推波助澜呢?
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挖矿”成为耗电大户
“挖矿”不单单助推显卡及CPU价格的上涨,随着“挖矿机”的成建制的大规模部署,所消耗的电力也令人咋舌,2021年9月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发现一处堆放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仓库,查获“矿机”10100台,这些“矿机”是外地虚拟货币“挖矿”清退设备,现场查验用电量为1104千瓦时。内蒙古已清理关停45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理论上可年节电65.8亿千瓦时,折合约200万吨标准煤燃烧排放。
成为网络黑客们勒索、洗钱的犯罪工具
虚拟货币普遍被用来当成勒索软件的资金流工具,手法是骇入受害者的电脑后,将受害者的电脑的文件加密,受害者在约72-96小时的时限内必须支付一定金额后,才能获取密钥解密,否则超时密钥销毁,受害者如要解开已被加密的文件将非常困难,因此,不只个人,学校、证券商、医院不等,而且还发展出以比特币为报酬的黑客攻击服务。2017年5月,一款名为WannaCry的勒索软件,造成数十万台电脑遭到感染,也是以比特币为支付工具。2017年6月,另一款名为Petya的勒索软件,也是以比特币为支付工具。
有些虚拟货币开发了强调交易隐私性,附加有自动混币或加密功能的区块链技术,这些虚拟货币通称为隐私币,市面上能见得到的包括达世币、门罗币、Zcash、PIVX等虚拟货币,这类货币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当成洗钱工具。
历年来我国对于“虚拟货币相关”的定性与监管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当时下令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不能提供比特币的托管、兑换、支付等服务,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用户使用比特币交易平台必须实名制,并受电信管理机构监督 。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门所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开始,管制有关透过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活动的行为,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且禁止一切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行为。
2018年又发布过一系列禁止虚拟货币在境内交易,例如8月7日中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实施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微信上有关区块链的公众号,内容均被责令屏蔽 。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三大机构,联合发表声明指出:“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还明确提到,相关交易活动已经违反中国法规,任何交易合约不受法律保障,后果及损失一律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与外汇局等10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封杀任何有关于加密货币的行为,比特币、乙太币、泰达币等“所有”加密货币的“一切”交易都属非法,将严加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