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前,淘宝网变更《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全面禁售“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淘宝称,做出调整的原因在于,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
新的《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将于4月17日正式生效,该规范显示,此次禁售的范围由“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以及相关商品”扩大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虚拟货币等数字化产品及衍生服务”。
调整后,新的具体禁售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比特币、莱特币、比奥币、夸克币、无限币、可可币、便士币、PPCoin、NameCoin等数字货币;二、技术性质、生成机制与数字化货币相同的商品,如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数字化宠物;三、获取数字货币的教程、攻略及软件,如挖矿教程;四、为ICO(首次代币发行)及为数字货币提供的衍生服务,如技术开发、商业策划、中介、营销、代理等。
淘宝方面明确指出,此类数字货币及同类数字产物,极易发生用户投机及违规融资集资风险,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交易、兑换、定价、中介、支付等服务。
淘宝相关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此次调整是平台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即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进行商品管理。该公告明确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记者 温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