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校长当“电耗子”挨处分
身为中学校长,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学校公共资源——电力进行以太币“挖矿”。近日,郴州市嘉禾县教育系统党委依据该县纪委监委审理意见,按程序免去了雷某普满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
以太币是一种网络虚拟数字货币,主要是通过装有专业“挖矿”芯片的电脑,连接互联网,经过特定算法进行大量运算来烧显卡的方式获得以太币。
今年7月,嘉禾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收到“普满中学校长雷某、副校长王某鹏利用学校网络及电力进行比特币‘挖矿’”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初核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8月10日,该纪检监察组对2人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7年6月,雷某开始涉足以太币“挖矿”,后因设备功率高达870瓦,耗电高,便将“挖矿机”(“挖矿电脑”)从家中搬至学校个人宿舍,利用学校电力为自己谋取私利。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雷某又分三次先后购买了7台“挖矿机”,将它们全部放置在学校电教室内。同处一办公室的副校长王某鹏,于2017年12月托雷某购置了一台“挖矿机”,后来因无法承受高额的电量消耗,王某鹏于2018年元月将“挖矿机”转移至学校物理实验室内,连接学校互联网,利用学校电力进行以太币“挖矿”,谋取私利。
经过核算,雷某使用8台以太币“挖矿机”共产生电费14714元;王某鹏使用1台以太币“挖矿机”产生电费2444元,这些电费经雷某审核,王某鹏审批,全部在学校报账。
目前,两人涉案款项已由嘉禾县纪委县监委收缴。雷某被免去职务,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某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嘉禾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