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摘录
第一篇 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 商品和货币
3.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商品是以铁、麻布、小麦等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形式出现的。这是它们的日常自然形式。但它们所以是商品,只因为它们是二重物,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此,它们表现为商品具有商品的形式,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二重的形式,即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
谁都知道——即使他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商品具有同它们使用价值的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鲜明对照的,共同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名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起眼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这样,货币的迷就会随着显示。
显然,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的商品(不管是哪一种商品都一样)的价值关系。因此,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为一个商品提供了最简单的价值表现。
A.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
(1)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种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同时又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
一个商品究竟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
(2)相对价值形式
(a)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
要发现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表现怎样隐藏在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首先必须完全撇开这个价值关系的两的方面来考察这个关系。人们通常的做法正好相反,他们在价值关系中只看到两种商品的一定量彼此相等的比列。他们忽略了,不同物的量只有化为同一单位后,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较。不同物的量作为同一单位的表现,才是同名称的,因而是不可通约的。
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么,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同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
(b)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
凡是价值要被表现的商品,都是一定量的使用物品,如15舍费小麦、100磅咖啡等等。这一定量的商品包含着一定量的人类劳动。因而,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价值一般,而且要表现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
(3)等价形式
我们说过,当商品A(麻布)通过商品B(上衣)的使用价值表现自己的价值时,它就使商品B取得一种独特的价值形式,即等价形式。
充当等价物的商品的物体总是当做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同时又总是某种有用的、具体的产品。因此,这种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
可见,等价形式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
首先,亚里士多德清楚地指出,商品的货币形式不过是简单价值形式——一种商品的价值通过任何别的一种商品来表现——的进一步发展的形式。
“5张床=1间屋”
“无议于”
“五张床=若干货币”。
可见,亚里士多德自己告诉了我们,是什么东西阻碍他作进一步的分析,这就是缺乏价值概念。
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而这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才有可能,在那里,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从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占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正是在这里闪耀出他的天才光辉。只是他所处的社会的历史限制,使他不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实际上”是什么。
(4)简单价值形式的总体
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包含在它与一个不同种商品的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中。商品A的价值,通过商品B能与商品A直接交换而在质上得到表现,通过一定量的商品B能与既定量的商品A交换而在量上得到表现。换句话说,一个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它表现为“交换价值”而得到独立的表现的。
我们的分析表明,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价值表现由商品价值的本性产生,而不是相反,价值和价值量由它的作为交换价值的表现当时产生。
未完待续……小编继续为喜欢研究经济学和《资本论》的读者朋友们,更新每一期卡尔.马克思《资本论》这部伟大著作的摘录分享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