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我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公布东莞两级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的举报方式。
举报内容
以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包括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
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据,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对于捏造诬告陷害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
举报渠道
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
东莞法院举报渠道: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