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5日讯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9号要求,加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山东省开通整治监督及举报电话。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1)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4)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举报受理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举报电话如下:
省级举报及监督电话:0531-51783330
济南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1-66608550
青岛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2-85913137
淄博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3-3182851
枣庄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2-8160567
东营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46-8386159
烟台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5-6788790、0535-6242893
潍坊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6-8789745
济宁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2967572
泰安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8-6991964
威海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1-5889527
日照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3-8770877
临沂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9-8727226
德州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4-2687304
聊城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635-8411365
滨州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43-3162771
菏泽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0-5899520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