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网络社区中虚拟商品制造、交流、支付和使用,对网络的依赖,形成了虚拟世界独特的“分享型经济”,大量用户在网络市场交易商品,虚拟货币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
欧洲中央银行根据虚拟货币和实体经济互动程度,将虚拟货币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封闭性虚拟货币。几乎与实体经济无联接,用于游戏中各种游戏币,如暴雪娱乐的魔兽金币。第二类是单向流入虚拟经济的虚拟货币。按照买进汇率,现金兑换虚拟货币后,可以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虚拟货币一般不能购买实体商品或服务,个别例外可购买实体商品或服务,如Facebook发行Facebook Credits,亚马逊公司发行亚马逊币,腾讯发行Q币。第三类是双向货币流的虚拟货币。按照买进卖出汇率,用于买卖虚拟及实体商品、服务,如以特币。
第一类、第二类虚拟货币统称为传统虚拟货币。以特币与传统虚拟货币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 发行方式不同。传统虚拟货币有发行主体,其使用范围主要局限在各个网络公司,以特币没有发行主体。
第二, 监管体系不同。我国已经把传统虚拟货币纳入第三方监管体系,给第三方支付发放牌照,对传统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受到中央银行和政府虚拟货币管理政策、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若购买传统虚拟货币的数额增大,滞留在网络公司的真实货币增多,给现实经济带来隐患,政府监管措施可以影响传统虚拟货币的发展。而以特币由以特币网络所有节点集体管理,很难了解以特币的交易情况,对传统虚拟货币的监督方式很难应用于以特币,以特币交易很难征税。
第三, 匿名程度不同。传统虚拟货币依靠账号系统,掌握交易双方个人信息进行交易。以特币不依靠账号系统,交易双方公开密钥信息进行交易,可以通过不断变换收款地址,隐匿真实身份。
第四, 价值不同。传统虚拟货币的价值是个性化的,相对的,无统一标准。正当渠道购买的Q币和游戏币与人民币之间有固定的兑换比率。而以特币没有限定使用范围,价值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波动,这是以特币与传统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传统货币终将逐渐被替代,数字货币将会逐渐普及,这已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