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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定价机制属于什么
你好,做市商的英文为MarketMaker,意为创造市场者。美国证监会(SEC)将做市商定义为“随时在公开报价下买入和卖出某一证券的机构”;而美国期监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简而言之,股票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就是指为期权市场提供买入和卖出期权合约服务的机构。由做市商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早期在柜台市场条件下,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早期欧美的很多证券市场都采用做市商制度,例如纳斯达克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早期的伦敦证券交易所。如今做市商制度已广泛被债券、外汇、证券及衍生品等各类场内外金融市场所采用。
一般认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为解决深度虚值和深度实值期权交易惨淡问题,仿照证券交易所率先为期权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近20年来,随着期权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在衍生品交易所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制度,部分原来没有做市商制度的衍生品交易所也开始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
债券的交易单位
沪市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0张)及其整数倍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手;深市债券的交易单位为“张”,10张及其整数倍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0万张。
“手”是外汇交易的单位,英文为“lot”。这个翻译来源于老香港的股票市场,老香港股票市场还是做市商的时候,当时没有实行电子交易,买股票的人都在一个大厅里,就跟拍卖会一样,竞价买卖股票,当有人报价的时候,就举手,然后喊出自已的价格,后来对买卖的数量做了规定,如果不另做说明,则一次举手买卖100股,于是渐渐的演变成以“手”做为单位来买卖股票,后来实行电子交易,则“手”做为单位则一直没有改变,中国大陆有了股票市场之后,则将“手”的概念引入内地。
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市,银行业准备好了吗?
近日,证监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了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均在其列。
“此次扩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符合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思路。银行在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交易过程中,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提高业务风险预判和控制能力,防范新增业务风险。”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梁栋材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为交易所市场注入新活力
在我国以银行体系为主的金融市场里,银行是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我国债市规模为92万亿元左右,其中银行间市场存量债券余额为82万亿元,占比为90%,与之相对,交易所市场存量债券余额占比仅为10%。
而从流动性上来看,2018年交易所市场全年现券成交1.8万亿元,银行间市场现券成交148万亿元,交易所的交易量仅为银行间交易量的1.2%。
“当前银行间市场规模较大、流动性较高,此次通过丰富交易所市场参与主体,注入新的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交易所市场的流动性,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协调统一,促进共同发展。”梁栋材说。
东方金诚首席债券分析师苏莉认为,在监管政策的支持下,银行资金在交易所市场上的配置和交易,将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扩容和经济中直接融资比例的扩大。“虽然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规模较小,但交易所独有的公司债等扩大了银行资金的可投资产范围,加上场内交易的便利性可能成为吸引银行资金参与的重要因素。”
招商证券则认为,在银行间市场机构质押券标准普遍提升和中低评级、民企债券信用扩张承压的背景下,《通知》将范围扩大至地方性中小银行,有助于形成交易所内的机构分层并引入有效增量资金,巩固前期宽信用效果。
对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的重启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年,《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但仅放开了上市银行参与,且未放开回购交易。
“《通知》是从投资主体角度的继续推进,为除未上市农商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扫清了障碍,有利于从投资主体的角度弥合两个市场之间的割裂。”苏莉表示。
银行业跃跃欲试
对于此次债市扩容的利好,银行业积极响应。在《通知》发布后不久,平安银行表示,已为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做好充分准备。据了解,该行研发了全球领先的交易系统,并辅以先进的量化分析技术,不仅能够大幅提升交易执行效率,还能提供更精准的债券估值,将为做市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商业银行的投研能力、定价能力和系统能力将得以进一步完善。业内人士认为,交易所债券市场涉及更多低评级债券,会对银行的估值定价、风险偏好等方面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通知》允许银行参与的是现券竞价交易,这对其交易系统功能也提出更高要求。
据悉,平安银行自上而下高度重视ETF业务的发展,组建了ETF及指数化团队,能够完成指数研发、ETF产品设计与销售管理工作,已在债券ETF领域取得大量成果。“商业银行全面进入交易所市场之后,债券ETF市场前景可期,平安银行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该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而除了ETF产品外,交易所市场还将为银行提供ABS等多类型产品,进一步丰富银行产品体系,让银行能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商业银行长期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线更依赖银行间体系,在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后,其产品线将拓展至更多交易所品种(如公司债等),产品体系将更加完善。
此外,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参与队伍的扩容,未来商业银行债券交易业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业内人士称,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交易账户规模较小。商业银行在未来参与过程中将更多发挥资产负债表优势,并充分利用更多的对冲工具开展债券交易业务。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从银行的角度看,通过拓宽交易所市场参与债券投资的银行主体,有利于银行扩大债券投资范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梁栋材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商业银行以外,《通知》也为政策性银行亮了“绿灯”,而作为在金融市场政策传导上具有引领作用的银行,此举在促进其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同时,也将在对重要实体经济领域的支持上显示出更好的示范作用。
以绿色产业为例,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云祉婷撰文表示,三大政策性银行累计在境内外市场发行14只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总规模约合人民币630亿元,资金投向领域不仅覆盖了国内适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绿色项目,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产业建设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其作用不容小觑。
“未来,政策性银行应针对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速度较慢、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尚待完善的地区着力进行能力培育,通过自身经验,鼓励引导地方政府推进其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进程,助力我国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域均衡。”云祉婷表示。
不过,苏莉表示,短期内受制度差异、风险偏好等影响,银行资金对交易所市场规模和流动性的提升可能都较为有限。“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托管、清算等制度差异增加了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的成本。同时,信用风险频发导致银行风险偏好下降,短期内对交易所公司债等的投资意愿可能较低,也将影响银行资金对交易所市场的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数据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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