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时的徐志刚)
近日,翻阅有关文史资料,见到了徐志刚先生的一篇回忆文章——《我曾参与侦审“燕子李三”案》。
徐志刚先生,1948年9月23日济南战役期间,“入城进行接管,在当时的军管会公安部督察室任侦察员”,曾从事公安工作10年。该文,以一个亲历者的角度,介绍了抓捕山东惯匪“燕子李三”李圣武的经过。
山东惯匪“燕子李三”李圣武
据该文载,山东的“燕子李三”,“本名李圣武,化名李化天,小名吉顺,禹城县七区(今禹城市)离火车站不远的李家庄人。因其辈分排行老三,俗称‘李三’。此人活动于三四十年代一贯杀人抢劫,作案累累。早年,李三投奔东北‘胡子’(土匪匪帮),后在哈尔滨等地闯荡,以盗匪为业”。
为扩大自己的江湖影响,“李圣武,假冒北京义盗李鸿(老燕子李三)之名,也自称‘燕子李三’,吹嘘能‘飞檐走壁’,号称‘飞贼’”。
1943年,李圣武返回山东老家,“在日伪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曾抢劫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华成绸缎庄等巨额资财”, 济南解放后,该匪继续变本加厉,残害人民。“1948年12月16日夜,抢劫了(济南市——白梅月下客注)经三路纬四路庆丰金店,开枪杀死了经理吴江源之父吴本一;抢劫了估衣市街64号老凤祥金店金元宝24个,现金1500万元;后又杀害了芙蓉街芙蓉巷5号商人纪波亭;还在院东大街开枪袭击了我公安干部楚殿国”。
从徐志刚先生的这些描述中,我们可知,惯匪李圣武一夜之间,接连作案,可谓贼胆包天,罪大恶极。
“燕子李三”李圣武曾被捕过几次
据徐志刚先生《我曾参与侦审“燕子李三”案》一文记载,惯匪李圣武至最终落入我人民政权法网前,曾先后被捕过不下三次,结果都为其设法逃脱。
李圣武“虽曾被捕,但由于李三勾结反动官府,国民党警察局受贿卖放,而使其敢于横行无忌。1948年初,国民党‘山东省会警察总局’刑警队,为掩饰其受贿丑行,重又逮捕了李圣武,之后却把他推给法院,让李三花钱雇上律师,进行‘辩护’。由于法院与警局同样受贿,把本应处死的李三改判为有期徒刑;甚至关押期间,还容许李三在监狱里吃酒席、玩妓女。据留用的国民党旧刑警人员揭露:国民党‘第二绥靖区司令部’二处(军统特务)放出风来称‘此人有武艺,日后对党国有用……’,因而曾经汽车接送,单独召见,企图留下这条祸根,利用李三,在城市解放之后,破坏捣乱,危害社会。果然,到了1948年9月16日,济南战役炮声一响,监狱看守人员如鸟兽散,于战火纷乱之中,李三便与其他人犯一起混逃出狱”。
以上是李三的前两次被捕,捕获李三的为国民党军警人员,结果或在李三的行贿下,或因时局,均为他逃脱。
李三第三次被捕后的脱逃,是在我人民政权建立后。
“1949年1月15日,(针对李三而设立的我济南市公安局刑侦干警专案组——白梅月下客注)南关组发现李三进入南门里元顺油粮店(经营者为刘洪吉、段玉林、魏光明等)。经‘关系人’入店确认后,我刑警陈凯、高剑秋等将李三一举擒获。
在押往市公安局的途中,行至普利门里郝家巷口,迎面遇上欢庆春节的锣鼓秧歌队,当人群拥挤混乱之际,李三跳上一坍塌房屋前的土堆。我刑警向匪徒举枪射击时,手枪恰有故障,未能及时打响。李三却抽出藏在内衣的手枪开枪拒捕(应当说,搜身不彻底也是致使李三脱逃的原因之一——白梅月下客注)。街上人群大乱,李三趁夜色昏暗而脱逃”。
山东惯匪“燕子李三”李圣武的徐州抓捕经过
惯匪李圣武脱逃后,“我干警密布点线关系,深入侦察,抓到一个正联系卖枪的顾盛三”。
经审讯,跑行商、贩黑枣生意的顾盛三,“与惯匪李三有交往。顾称,近几个月,已借过李三两千万元。因济南追捕很紧,李三已逃往徐州”。
为尽快抓获李圣武,专案组“经请示市局领导同意,对顾盛三大胆使用”,在“顾找了两家商号做连环保”后将其释放,“令他接受任务,跟着我们进行工作”,充当“内线‘卧底’,设法靠近李三”。
“1949年5月19日,我刑侦人员偕顾盛三到达徐州。顾仍住粮食中街存放黑枣的信康货栈,对经理冯四臣言明:‘货要出手,还李先生的借款’”,“这时,顾得知,李三去蚌埠还没回来”。
6月14日,顾盛三报告,已回到徐州的李三并未与自己见面,只“给柜上留下信,说是去了泰安,19日再回徐州。等到19日,李三仍没来。唯恐情况有变,我刑侦人员返回济南”,并监视顾家。
“第三天,顾的妻子收到李三从徐州写来的信,信中埋怨顾盛三不守信用”,“据此判断,李三仍在徐州。我刑侦人员迅即二次去徐州”。
“6月23日,顾盛三与我内线人员在河边见到李三乘船经过。李同顾打过招呼,约定第二天让顾到李三的姘头(‘民生茶社’歌妓)张红兰家(徐州铁管巷78号)”见面。
“考虑到李三异常狡猾,其行动与住址轻易不肯暴露,并且好嫖女人,早上好睡懒觉等特点”,为了证实其所他说住址的真实性,我公安人员“让顾盛三早晨七八点钟前去。去后,果然看见李三住在那里。顾将一部分款留下,说好其余的款明日再送来”。
“次日,在徐州市公安局密切配合下,外面布置便衣封锁,里面由内线人员应酬周旋,稳住李三;民警再以公开查户口的方式进入院内,故意按户依次普遍查问,使其不易警觉。当查到李三住室时,内线外线齐动手,由桂树槐、曹金法等同志奋勇上前,将惯匪擒获。当场搜出美造加拿大手枪一支,子弹二十四发”。
至此,山东惯匪“燕子李三”李圣武落入我人民政权法网。
“惯匪李圣武逮捕归案后,1949年6月27日,由刑侦干警桂树槐、曹金法等将其解回济南。关押在(济南——白梅月下客注)市公安局四科(后称警法科,预审处)。监狱在趵突泉东门对面的后营坊街路南”。后经审讯,李圣武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1949年9月4日,济南市公安局凌云局长亲笔写出处决意见。后以济南市人民政府秘秘字21号文(市长姚仲明署名)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呈请。1949年9月30日,省府郭子化副主席签批:‘同意判处惯匪李圣武极刑’”。
1949年10月27日晨6时半,惯匪李圣武被绑赴济南市十二马路北卡子外刑场,执行枪决。
(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剧照——张立饰演的飞贼李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