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先生手里有一张借记卡,卡里大约有1000多元钱,前几日查询余额的时候发现卡里少了2.9元,经过向银行询问得知,该笔钱是银行扣收的小额账户管理费,张先生勃然大怒,认为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于法无据,且未履行告知义务。
关于小额账户管理费是历来都有的,只是近几年为降低消费者成本,让金融更加服务便民,发改委、银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通知,针对客户银行账户(信用卡除外)中没有享受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也就是说银行可以依申请对多个账户中的一个账户免收费用,那么如果是该客户在该行仅有一个账户如何处理?对此银监会、人民银行和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银行机构免除部分服务费的通知规定,只有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账户管理费是免除的。在此范围之外的不在必须免除之列。
至于知情权问题颇有争议,一般情况来讲,对于服务收费项目,银行应予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那么银行信息披露是否一定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客户身上,这个监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或网站公示也未尝不可,另外小额账户管理费作为金融常识,每一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一定了解,所以信息披露并不一定要求穷尽手段,在网站或公共场所符合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