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
12月30日晚间,央行公布多张罚单。其中,招商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342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69万元,10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9.5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4.违反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规定;
5.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6.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7.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8.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9.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2.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13.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
时任招商银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侯伟荣、时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庄东燕对招商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12.5万元、14.5万元。
时任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刘加隆、时任招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武越、时任招商银行首席客户经理(一级)姜然、时任招商银行同业客户部总经理陈晨、时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总经理助理唐芳、时任招商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杨法德对招商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8.5万元、2.5万元、2.5万元、1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刘加隆被警告。
时任招商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裁兼战略客户部总经理钟德胜、时任招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夏样芳对招商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款7.5万元。
(来源: 凤凰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