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减少银行账户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加有效地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同时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600万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0年3月27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64.57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3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和“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为用于支付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的部分收购款项。此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及2020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和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5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523,127.72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503,823.7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582,124.04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1,3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134,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6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化工”)、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燃二”)、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铭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58.00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707.55万元。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1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预计2021年向雅化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简称为“湖北凯龙”。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曾担任湖北凯龙独立董事并于2020年1月13日任期届满离任,湖北凯龙于2021年1月13日后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9.10%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5,733.1146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531,423.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864.13万元、营业收入92,001.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95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枣庄化工40.05%的股权,枣庄化工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孙伯文
注册资本:849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076.12万元、净资产480.70万元、营业收入230.40万元、净利润-50.47万元。
3、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楚雄燃二34%的股权,楚雄燃二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担任楚雄燃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法定代表人:谢昆华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复合油相材料及span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908.17万元、净资产-270.50万元、营业收入780.91万元、净利润-84.37万元。
4、重庆云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2021年2月与云铭科技签署《增资协议》,于2021年4月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持有其24.0211%股权,云铭科技成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云铭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住所:重庆市万盛区科创大厦108室
法定代表人:罗军
注册资本:2,273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大数据和专业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设备(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材料研发、应用及销售;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526.02万元、净资产472.04万元、营业收入222.88万元、净利润-433.83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金奥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金奥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公司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张清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通过“金奥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提问通道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结合实际情况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对于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