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颜颖
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北京市金融政策再度发力!
8月26日,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对后续金融业发展做出多方安排部署。此次《规划》的基期为2020年,实施时间为2021年至2025年,并展望2035年。
基金君注意到,此次《规划》提到,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公司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在京创新发展,发挥头部带动作用。这也意味着,在京金融机构将获得更多政策优势。
例如,《规划》中明确,将支持中金公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在京证券公司成为综合型、全能型投资银行,打造国际顶级券商机构。公募基金方面,将推动在京基金公司做优、做强,成为行业发展引领企业。
还有哪些金融领域将获首都大力支持?来看详情——
明确“十四五”目标金融业增加值实现万亿
作为北京市的第一大支柱产业,金融行业对于北京市“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定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回顾“十三五”时期北京金融业的发展,期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期初的17.7%提高到期末的19.6%。期末金融业实现税收占比近45%,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突破20%。
此外,北京市存贷款规模保持近10%的年均增速,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持全国前列,证券交易额增长迅速,从期初60万亿元增长到期末超126万亿元。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金融业以全北京市1.3%的法人单位,贡献了13.6%的营业收入和超过70%的资产。
到“十四五”期末,北京将实现怎样的金融发展目标?
《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将实现——
首都金融综合竞争力、创新引领力、资源配置力、资产定价力、国际影响力、风险管控力、监管有效性全面加强;
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文化环境、商务环境全面优化;市场深度、服务广度、创新维度、品牌强度、安全程度全面提升;
基本建成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成为基础雄厚、功能完备、法治健全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拥有全球化资产配置能力、与我国国民财富增值需要相匹配的财富管理中心,与国际通行技术标准相符合的金融科技创新高地,服务绿色金融交流合作和市场运行的绿色金融中心,
监管体系完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突出、市场运行规范的金融安全稳定首善之区,具备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数字化水平的金融营商环境高地。
关于金融业规模与资本市场发展类指标,《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将实现10000亿元左右,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将达到1000家左右。2020年时,以上两组数据分别为7057.1亿元与650家左右。
加快证券基金期货业发展打造国际顶级券商
《规划》明确提出,将优化首都金融组织体系,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业态。
其中,支持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公司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在京创新发展,发挥头部带动作用,打造立足北京、代表中国、面向世界的金融机构生态体系。这也意味着,在京金融机构将获得更多政策优势。
巩固发挥银行业优势——
北京将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进一步优化完善在京布局,支持民营银行、直销银行等高质量发展。
支持华夏银行以特色化、数字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打造“大而强”“稳而优”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支持北京银行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通过场景拓展与生态互联,打造首都“方案银行”。
支持北京农商银行打造区域竞争力显著、涉农特色突出、总体跻身先进银行前列、实现数字化转型的特色银行、智慧银行和精品银行。
支持中关村银行以场景智慧金融为路径,探索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打造成为民营银行支持科创小微企业的典范。
加快证券基金期货业发展——
北京将推动在京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提升创新能力,丰富投资产品,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功能。
支持中金公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在京证券公司以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为导向,成为综合型、全能型投资银行,打造国际顶级券商机构。
推动在京基金公司做优、做强,成为行业发展引领企业。大力培育长期投资机构,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培育一批优质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支持期货公司更好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持续做大做强保险业——
北京将支持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太平保险、泰康保险等在京保险集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集团。
支持国际优质再保险机构在京发展,开展全球保单分入业务,增强再保险市场承接全球风险能力,打造国际保险中心。
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加快建立地方性巨灾保险体系,形成有效的巨灾风险管理和分散机制,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公众安全等重大风险能力。完善特色保险机构和科技型保险产业服务机构功能。
大力发展资管行业——
北京将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在京创新发展。
支持银行理财公司与具有专业资质的在京资产管理机构优势互补,依法合规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
推动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保险等长期资金,创新资产管理品种,支持长期投资。支持在京信托机构开展科技信托、绿色信托、养老信托、保险金信托等创新业务。
服务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2021年,北交所的横空出世成为资本市场头号大事之一。《规划》指出,北京市将以北京证券交易所为引领,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深化北京证券交易所与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市场合作衔接,发挥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对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支撑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国际合作。
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京市将扩大新三板挂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备企业资源库,储备、培育本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加强与津冀及各省市沟通合作,推动全国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鼓励市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可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产品。
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科技在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应用,提升数字化基础建设,打造更加智能、科技的服务体系。
推动股权市场健康发展——
北京市将充分发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作用,为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境内外私募基金和合格投资者提供优质投资标的,强化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权益交易、登记托管、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功能,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募投管退”主平台。
发挥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基础性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股权登记转让等试点。加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接,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发展。支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展,促进私募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加强股权投资投后服务机制和体系建设,为高成长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股权投资服务。
强化债券发行和交易中心功能——
发挥北京作为全国最大债券发行中心的功能,进一步支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等发挥作用,开发包括绿色债券指数在内的债券指数产品,提供功效透明、穿透监管的账户体系。
推动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托管、结算、做市等市场机制。支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推动境内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备案入市,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
支持债券市场中介机构在京规范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推动完善债券监管法规和违约处置机制,强化投资者保护。
积极推进期货市场发展——
北京市将依托北京煤炭、电力、铁矿石、棉花等现货市场和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推动提升北京期货交易市场能力,完善中央对手方清算基础设施,发展衍生品市场,发挥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建设期货市场产业链。
支持在京商业银行、保险资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进入国债期货市场,提升公募基金、保险资金等各类中长期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市场便利度,推动在京外资投资机构参与特定品种商品期货交易。
支持探索有利于服务业开放和产业链价值提升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推动扩大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参与主体范围。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打造双向开放新高地
《规划》指出,北京市将率先在金融市场开放、资本跨境流动、投融资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国家金融开放新高地。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
北京将支持外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养老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引入先进国际经验,参与首都金融改革创新,丰富首都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外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支持外资机构开展股票、债券、外汇、基金、黄金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
稳步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北京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促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化,提高跨境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保障境内外个人真实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深入实施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积极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以人民币结算进一步降低银行和涉外市场主体汇率风险和运营成本。
发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作用,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鼓励辖内银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服务资产配置国际化。
推动跨境金融稳健发展——
北京将支持金融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结算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支持优质机构和企业申请成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展境外证券投资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鼓励优质内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申请业务资质。
支持海内外平行基金在京发展,助力科创企业对外投资与国际合作。深入实施外债便利化试点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动企业增信担保、企业集团担保和关税保证保险试点,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打造“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枢纽——
北京将鼓励在京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走出去”,依法合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活动,推进“一带一路”金融合作高质量发展。
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加大“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机构与业务布局,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设立保险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保险保障,为共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支持。
编辑:乔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