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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ai交易所官网下载(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4-25 15:19:29 财经资讯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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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流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期末(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4.85%。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相关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累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8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被担保人名称: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 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2、 担保额度分配:

(1)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2)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 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

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参股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收购等情形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对新设立或收购参股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二) 公司对本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市邮电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1986年6月2日

3、 公司注册地: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2号天津国际珠宝城1号楼1门19层

4、 法定代表人:李维建

5、 注册资本:6,600万元

6、 经营范围:勘察设计业(通讯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可

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通信设备研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8、 主要财务数据:

(二) 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贝通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3、公司注册地: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和合中心54楼

4、董事:李六兵、汤海滨、余克勤

5、注册资本:75,000美元

6、经营范围:公司计划在东南亚,中东和非洲地区从事通信网络建设,数据网络建设和智能应用等商业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三)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8日

3、 公司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1004房、1005房、1006房

4、 法定代表人:刘卫国

5、 注册资本:6,350万元

6、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备、发射设施)、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凭本公司有效许可证书经营);劳务派遣、施工劳务;室内水电及空调技术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及维修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通信网络维护、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场地租赁,通信设施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企业经营范围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四)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中贝通信集团(湖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3、 公司注册地: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

4、 法定代表人:李云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经营范围:交通标志、标牌及护栏的设计、制作、安装;交通设施工程施

工;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标杆、护栏、防眩板、隔离栏、涂料的施工及安装;热熔涂料的生产;交通信号灯的施工及安装;道路通信照明系统和道路电脑收费监控系统及其它交通设施的施工及安装;钢结构件的制作与安装;交通设施的设计、咨询、养护及管理;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养护;智能交通产品、设备、设施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不含电梯)、环保工程、消防工程施工;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公路工程、停车场设施设计、施工及安装;交通工程总承包;机械设备租赁;办公楼、厂房租赁;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杨义鑫持股47%,袁鹏持股1%,郭志宽持股1%)

8、 主要财务数据:

(五)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3、 公司注册地: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新路8号(锐择光电产业园)

4、 法定代表人:段伟

5、 注册资本:2,760.3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学

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8.07%,荆门市锐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6.23%,连子龙持股5.70%)

8、 主要财务数据:

(六)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le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 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3、公司注册地: P.O. 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001, Cayman Islands

4、董事:李六兵、汤海滨、李雄

5、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在海外地区从事通信网络建设、数据网络建设和智能与信息化应用等商业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Leo Telecom Limited持股49%)。

8、主要财务数据:

(七)贝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lecom Hong Kong Limited 贝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3、公司注册地: Level 54,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

4、董事:汤海滨、丁思

5、注册资本:75000美元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八)贝斯特科技(南非)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chnology PTY South Africa Limited 贝斯特科技(南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3、公司注册地: 53 EDISON CRESCENT SUNNINGHILL JOHANNESBURG GAUTENG 2196

4、董事:高畅、汤海滨、丁思

5、注册资本:10000美元

6、经营范围:通信网络建设、数据网络建设和智能与信息化应用等商业活动。

(九)贝通信泰国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lecom (Thailand) Co.,Ltd.贝通信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3、公司注册地: 101,True Digital Park, Griffin, 12A Unit 12A-05 Sukhumvit Rd, Bangchak, Bangkok

4、董事:丁思、程序、朱宇

5、注册资本:2000万泰铢

6、经营范围:

与信息和电信技术行业有关的业务咨询服务收集和分析,勘测,设计和施工,规划,监督,工程技术服务,焊接系统安装,维护,维修和培训。电信企业服务咨询和建议,电信系统结构,地下管道电信设备系统,与电信系统有关的所有类型的备用电源系统。

固定网络,移动网络,卫星网络,物联网(IoT),工业4.0,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以及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计划,并为各种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项目服务等。

(十)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Saudi Ltd 贝通信沙特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月29日

3、公司注册地: 8428 King Fahd, AlMuhammadiyah Dist., Unit No.: 888, Riyadh 12363-4250, KSA

4、董事:刘爽

5、注册资本:一百万沙特里亚尔

6、经营范围:电路扩充延展,通信线路扩充延展,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的安装和延伸,照明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包括道路和飞机场照明系统,太阳能网络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卫生设备安装维护和维修。天然气管道扩展,维护和修理,消防管道的维护和修理。

(十一)贝通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Malaysia Sdn Bhd 贝通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日

3、公司注册地: 1F-30, IOI Business Park, Persiaran Puchong Selatan, Bandar Puchong Jaya, 47170 Puchong, Selangor, Malaysia

4、董事:Chan Kwan Keen

5、注册资本:85万马来林吉特

6、经营范围:

电缆铺设;光缆铺设;电脑通讯网络安装;安装照明设备;提供有线及无线网服务;提供通讯技术服务及维护服务; 机电服务; ICT解决方案。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Chan Kwan Keen持有其6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二)贝通信菲律宾有限公司

1、名称:Bester Telecom Philippines Corp(贝通信菲律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7月30日

3、公司注册地: 30F Burgundy Corporate Tower, 252 Sen. Gil Puyat Ave., Makati City.

4、董事:Cheng Xu, Xiao Yin.

5、注册资本:2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购买、交换、馈赠或其他方式获得,持有、拥有和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以及出售、转让、转让、交换、租赁、出租、开发、抵押、质押、交易和处理、经营、享有和处置任何及所有各类财产;为私营和公共部门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安装、运营、维修、维护、管理、进口和其他相关业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三)LEO基础设施科技公司

1、名称:Leo Technologies and Infrastructure Corporation(LEO基础设施科技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3、公司注册地: UNIT 1501, THE FINANCE CENTER, 26 STREET CORNER 9TH AVENUE, BONIFACIO GLOBAL CITY, TAGUIG CITY.

4、董事:Hongquan Xu, Xu Cheng, Julieta Morales, Ramoncito Yu III , Rodger Yu

5、注册资本:25万美元

6、经营范围:通信设施建设、ICT项目承包、其他投资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贝通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十四)武汉恒讯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武汉恒讯通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3、 公司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28号武汉光谷电子工业园三期6号厂房栋3层0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4、 法定代表人:魏敏

5、 注册资本:411.5047万元

6、经营范围:光通信技术及产品的研制、技术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通信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装、技术服务、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魏敏持股32.73%,武汉恒讯同创光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23%,郭春玲持股7.02%,孙辉持股7.02%)

8、主要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公司了解参股公司的资信状况,其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综上,本次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系因其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2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对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解释,即分别于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公司长期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 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基准利率改革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公司执行解释第14号,在本报告期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解释第15号就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执行以上规定,在本报告期内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影响本期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在有关期间的列报,对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代码:603220 公司简称:中贝通信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信息通信业积极推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5G和千兆光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覆盖和应用普及全面加速,行业发展质量和增长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显示,2021年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4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云计算、大数据、数据中心等面向企业的新兴数字化服务快速发展,收入比上年增长27.8%,成为收入增长第一拉动力。

信息技术加速赋能传统行业。5G行业应用创新案例超10000个,覆盖工业、医疗等20多个国民经济行业,应用环节从生产辅助环节向核心环节渗透,“5G+工业互联网”的典型应用场景逐步向规模化复制演进。截至2021年底,我国物联网用户13.99亿户,快速逼近移动电话用户规模。物联网终端广泛应用于智慧公共事业、智能制造、智慧交通等领域,这3个重点领域部署的物联网终端分别达3.14亿、2.54亿和2.18亿户。

公司定位于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商,并致力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5G新基建、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服务,同时包含光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国内业务区域遍布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国际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EPC总承包业务。公司聚焦5G新基建,在5G网络建设上是中国移动、电信与联通的重要服务商,同时为中国铁塔、南水北调、中能建、葛洲坝等大型企业与各级政府提供智慧城市及5G行业应用服务。

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了二十多个二级经营机构与子公司,在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区域设立了多个海外子公司,将公司核心专业技术、系统平台和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经验推广到中东、东南亚、非洲等业务区域。

1、5G新基建

5G网络建设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包括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传输千兆光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网络建设服务,包括网络规划与设计、项目实施与交付、系统网络维护,提供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特点的一体化服务。

以5G移动通信网为代表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将有力支撑网络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为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应用创新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

智慧城市项目包含方案设计、系统平台开发与安装调测等全业务环节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智慧城市项目涵盖专用通信网络、计算机网络、视频监控、智慧小区、机电与弱电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与应用等各专业技术领域。公司重点围绕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5G网络技术将开启物联网时代,并渗透至各行各业。公司面向IDC机房建设、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领域,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提升5G行业应用技术水平、扩展行业应用。

3、光电子器件

公司光电子器件的业务主体是子公司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锐择光电是一家集光学技术研究、光学产品开发和制造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光通讯器件、物联网光纤传感器以及超快光纤激光器”三个领域进行产品研发,拥有自主研发的、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

锐择光电主要产品包括PLC 光分路器、PLC 模组、WDM模组、WDM粗波分复用器等,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5G基站、通信终端、激光雷达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146.19万元,同比增长27.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65.40万元,同比增长219.0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5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3,698,260.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1年度红利派发登记日当天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76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00,0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337,56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009,6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6,822,395.59元(不含交易费用),合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51%。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红利派发登记日间公司总股本及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注重股东回报和公司本身处于成长发展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7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的余额与账户余额之间的差异为手续费及银行理财利息收入。

注2:账户余额包含未到期委托理财。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国债逆回购或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正常进行。

二、 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所进行的现金管理均拟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向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9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六兵先生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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