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李毅恒
刚刚,余杭区出台《关于落实现代社区公共服务提升攻坚行动若干意见》,其中两条与在余杭区置业的购房者相关。
其中,对部分镇街购房限制有所放松。其规定已落户本市的户籍家庭或在本市工作且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仁和街道、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等镇街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镇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另外,对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上述镇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余杭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
原文如下: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五星幸福体”工程,实现全人群、全周期、全链条的现代社区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公共服务集成落地
1.加强规划统筹。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完成城镇社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研究“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传导机制具体实施路径。探索不同类型社区项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地建设推进模式,鼓励新建类开发项目实行带建设方案和运营方案土地出让。
2.补齐民生短板。瞄准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完成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据库。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服务矩阵,鼓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办养老机构在社区开办分支机构或活动联办。推进社区助残服务,实施“1+7”社区助残服务暖心行动。开发一批有需求、可推广的应用,结合数字社会场景应用落地,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效能。
3.强化运营利用。不断优化提升服务运营业务,加快培育运营主体,引导相关企业发展综合运营业务。研究支持存量用地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充分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存量更新政策,不断完善建设标准规范。开展社区资源梳理整理,实现社区资源整合,加强空间集约利用。开展社区集体经济调研,探索集体经济支持社区发展建设体制机制。鼓励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等,发挥主体优势,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4.完善养老照料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全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0人、建成智慧公办养老院1家、新增康养联合体2家。全年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1200人以上,为12900人以上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1000人以上。
5.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开展儿童医疗健康服务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全年新增托位1300个,其中普惠型托位780个,新增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18家。今年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服务中心试点1个以上。
6.推进社区药事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年内完成审批流程再造,实现全区范围内特殊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企业行政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推动零售药店在社区优化布局。推动全区范围内20家零售药店接入“浙里药店”应用。
三、加快完善现代住房体系
7.构建现代化住房保障格局。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广覆盖、多主体”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推进住有所居,全年开工公租房15.2万方,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2万套(间),开工共有产权房1000套。加快安置房建设,缩短拆迁群众在外过渡时间,全年开工61万方,竣工78.56万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应改尽改。稳步实施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现愿装尽装。
8.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已落户本市的户籍家庭或在本市工作且有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可在仁和街道、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等镇街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镇街购买第二套住房不受落户满五年的限制。各类家庭在限购区内限购的住房总套数不变。
对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购买上述镇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购买余杭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
9.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逐步建立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和自组式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格局,落实住宅小区基础物业管理100%全覆盖。稳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质效,实现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高质量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全年完成市级“美好家园”住宅示范小区创建6个。积极探索物业管理向农村社区延伸服务新模式。
四、推进城乡基本单元建设
10.推进未来社区建设。高标准建设未来社区,全年完成申报列入省级未来社区创建项目5个,列入市级未来社区创建项目4个,建成并提请省、市级验收项目不少于5个。
11.推进未来乡村建设。高品质打造未来乡村,全年申报列入省级未来乡村创建项目6个,4个市级第一批未来乡村创建项目完成年度任务,建成并提请省、市级验收项目不少于3个。
12.推进城乡风貌整治。开展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创建梦想未来城市新区、云上科创特色产业区、瓶窑老街传统风貌区、“禅径寻农”径鸬县域风貌区4个城乡风貌样板区。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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