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申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速速了解更多↓
发放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我市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计发(目前为1608元/月*30%=482元/月);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为1608元/月*20%=322元/月)。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或向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自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2020年3月至本通知下发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可一次性予以补发,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1号)文件执行。
各地经办机构咨询信息
经办机构名称 |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海曙区就业管理中心 | 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6楼 | 55880262 |
江北区就业管理中心 | 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北楼5楼 | 87353920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骆驼街道慈海南路1230号 | 86292807 |
北仑区就业管理中心 | 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 商务大厦一楼东大厅 | 89384259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 蕙江路567号 | 88225121 |
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奉化区大城东路277号行政中心 1楼B区7、8、9号窗口 | 88689028 |
余姚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余姚市梨洲街道谭家岭东路2号)一楼人力社保服务区(B区) | 62729028 |
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 |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 | 63938127 |
宁海县就业与失业保险 管理服务中心 | 宁海气象北路778号 | 65583449 |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象山县丹城镇天安路926号1-9号窗口 | 65717880 |
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 保障服务中心 |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 东楼西大厅25号窗口 | 89283908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中心 | 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大厅 就业人才综合窗口 | 89288656 89288659 |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北仑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人力社保事务办理区 | 89286550 |
东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服务中心 |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玉泉南路302号 行政服务中心 | 88366928 |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才发展中心 | 杭州湾新区机电路498号 | 63070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