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天眼问政】留言咨询:“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用购房合同可以吗?另外还需要其他什么条件?如果商贷贷款60万,公积金最高能贷款50万,是否要补齐另外的10万?”
对此,记者联系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于11月16日收到回复。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8〕39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具体条件为:
1、贷款需为建行、工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贵阳银行、招商银行在本市行政区域发放的商业性按揭贷款;
2、办理“商转公”的抵押物须符合抵押变更的条件。建行、工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可直接通过银行办理,农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贵阳银行、招商银行通过经招标确定的贵阳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受理。
如果商贷60万,公积金最高贷款50万,需要提前偿还10万元商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编辑 胡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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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