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1月19日晚,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
该集通过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案,安徽省滁州市基层公职人员张雨杰贪污巨额公款案,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案等典型案件,透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中国共产党必须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新的伟大社会革命。
【解说词】2020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予以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020年12月,法院判处张琦无期徒刑。经查,他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受贿达1.07亿余元。张琦收受这些钱物时,就试图通过看似合法的手段和繁复的花样来逃避监管。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我非常后悔,我觉得在这些问题上不能侥幸。我自己没想到会落到这么一个下场。
【解说词】张琦是1988年在“十万人才下海南”的号召下,辞去安徽老家的工作来海南发展的,当年20多岁的他也曾满怀激情,希望在这里干出一番事业。他从基层做起,几十年里一步步晋升,历任儋州、三亚、海口多地市委书记,却也在权力增长的过程中,渐渐丢失了当年闯海南的初心。
刘立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他的受贿金额是1.07亿元,发生在他任省部级干部之后,就是2014年之后的,大约是1.01亿元。从他的从政经历来看,也曾经是一个有为青年,当了省部级干部以后,大权在握,这个时候完完全全忘了我是谁、为了谁。
【解说词】党的十八大之后,张琦明知中央正风反腐的坚决态度,却克制不住权力套现的欲望,试图通过周密设计来规避监管。在权钱交易对象上,张琦专门筛选那些企业不太大、跟他交往时间长的老板,认为这样能降低风险。
在权钱交易途径上,张琦受贿的1亿余元中,本人直接收受的不到200万元,其余都是通过妻子儿子来收受的,而且拿“经营投资”当幌子。张琦的妻子钱玲早年就下海经商,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明令禁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张琦安排妻子表面上和公司撇清关系,实际上藏身幕后控制。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我让她不要办公司了,实际上她是转给别人,她还在操作。
赵军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张琦的妻子钱玲与张琦可以说是典型的前店后厂。他为老板、开发商谋取利益之后,找合适的机会,把他的家人介绍给老板,然后老板也是心知肚明,给他进行利益输送。
【解说词】在权钱交易具体手段上,张琦则用各种貌似合法的外壳来包装。他担任三亚市委书记期间,启动一条主干道的景观提升工程,这个标的额数亿元的工程,中标企业董事长张海林正是和张琦有利益往来的关系户。一方面,张琦让妻子在“炒股”、“理财”等貌似合法经济行为包装下,从张海林的企业收受上千万元贿赂;另一方面,他则通过表面合规的招投标程序,来掩盖收钱为张海林批项目的实质。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我在那儿,他就做两个项目,一个是东岸湿地公园,一个是这个路的改造,表面是招投标的,实际上张海林有一次来找我老婆,要约我吃饭,来讲这个事,我就跟他说你去找谁,招投标走个形式。
【解说词】除了妻子,张琦还将儿子张岩也拉进了权钱交易之中。张岩早年留学加拿大,2012年,张琦出国参加了儿子大学毕业典礼,并让儿子首次收受了陪同前往的一名老板送上的“生活费”。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我对家里管得也很少,特别是对我那孩子有愧疚心理,我就说要帮他一下,跟我一块出访的一个老板就主动提出来说给他10万加元,我当时还自欺欺人地跟儿子说,你将来还给他。
刘立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这个老板当着他的面给了他儿子10万加币,在他儿子的心目中,你是公职人员,应该和老板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那他自己用行动,实际上破碎了儿子对他的这种期望。
【解说词】在儿子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的十字路口,张琦用自己的“示范”,给儿子上了人生第一堂贪腐课,也由此将儿子带上了一条违纪违法的不归路。张岩回国后提出想做生意,张琦就介绍各路老板给他认识,并再次向老板“借款”给儿子作为本钱。海南建丰旅业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海强就“借”给了张岩3000万元,作为回报,张琦为罗海强的企业在推进征地拆迁上提供帮助,这些所谓的“借款”,自然都没有还。张岩很快就习惯了倚仗父亲不劳而获,也开始主动向老板索要。他往返于中国、加拿大之间过着奢侈享乐的生活。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妻子也好,儿子也好,始作俑者都是我,管家治家的失败,也是失教。
刘立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他儿子也是有样学样,在加拿大生活期间,跟老板索要钱财,要几十万加币购买豪车,没几天这个车撞了,又去跟人家要十几万加币修车。
【解说词】张琦还让海南恒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老板陈学辉出资,在海口和深圳为儿子购买了两套房产,深圳的这套海景房购买价格就达到3500万元。张琦则利用职权,帮陈学辉的公司在承揽项目、解决土地纠纷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了掩人耳目,房产一直放在陈学辉公司名下不办理过户,2019年,张琦感到组织在调查自己,又安排陈学辉多方进行掩盖。
马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这个房产的钥匙掌握在张琦儿子手里面,他为了躲避调查,就把这个门锁让陈学辉换掉了,另一方面要求陈学辉把这个房子重新装修,安排陈学辉的下属住进去,这样的话就证实这个房子不是他的。
【解说词】张琦和一些老板长期结成深度利益捆绑关系,形成共腐圈。他并不急于在当下兑现全部利益,而是精心布局,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乃至为自己的下一代作长远打算。
马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张琦说老板的钱,放在他口袋里和放在我口袋里是一样的,那就是我花钱的时候不缺钱就可以。等我将来退下来之后,我相信他们还会认可我的。
刘立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张琦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老板的第二代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实际上是为他儿子将来的发展铺路搭桥,更好地密切他儿子和这些老板、和老板的第二代之间的关系,他的目的是为了权力和财富继续在二代之间传承。
【解说词】利益共同体的定律,从来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2019年,和张琦关系密切的一名老板被留置,张琦预感到可能会牵出自己,开始想方设法对抗组织调查。
刘立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他得知情况以后,第二天就安排他的儿子、儿媳出逃加拿大,还企图切割他和钱玲之间的关系,就是保自己。给多名与他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私营企业主联系,要求这些人出境躲避。
【解说词】种种徒劳之举,都无法改写结局。2019年9月,张琦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由于他儿子涉案金额巨大,中国向全球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张琦这才深感后悔。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我特别后悔这件事,也希望对我儿子说,现在还年轻,不要自暴自弃,能尽快地回国投案自首。
马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他后期实际上非常后悔让儿子出逃,他希望在接受审查期间,能够把儿子劝回来,他给儿子发了几十条微信,但儿子始终没回,他感到比较伤心。
【解说词】张岩至今背负红通在海外东躲西藏,在张琦授意下外逃的多名老板却很快认清了形势,纷纷主动回国配合调查。当权钱交易一笔笔被查清,张琦才反思自己给妻子儿子带来的究竟是什么,自己的父母又是如何要求自己的。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对不起我93岁的老父亲和87岁的老母亲,我妈妈特别讲,不能拿人家钱,不能要人家钱,不能要人家东西。有一次我老婆去商场买东西,拿着购物卡,她陪我妈妈一块购物,我妈妈看到以后就问她这购物卡哪里来的,我老婆说人家送的,我妈妈当时拧头就走,让退回去。
【解说词】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是最简单的做人道理。然而,当张琦身陷贪欲之中,忙于设计各种复杂的贪腐手段,却恰恰忘记了这最简单的道理。
张琦(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是我毁了这个家庭,本来是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美满的四代同堂的家庭,现在支离破碎。作为一个男人,要忠孝吧,我现在不仅不能为国家尽忠,而且成了国家的罪人,尽孝也尽不了。
【解说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是党中央从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判断。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反腐败斗争必须一刻也不放松抓、持之以恒抓。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坚决防治腐败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解说词】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决议》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
【解说词】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过去一百年,党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在新征程上,我们党也必须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新的伟大社会革命,和十四亿人民一起,不惧一切风险和挑战,在通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此前相关报道
2020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案,对被告人张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9月,张琦在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任上落马。
2020年3月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琦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不法私营企业主的宴请和旅游安排;收受礼品、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征收拆迁、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
通报称,张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琦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海口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据公开简历,张琦生于1961年3月,1981年从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校团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任原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88年,海南建省、成立海南经济特区,全国各地大约10万人到海南工作,被称为“十万人才下海南”。
1991年,张琦调到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作。1997年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后又同时担任纪检组组长。
2003年,张琦调任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次年任市委副书记,仍继续担任副市长。2006年,张琦调离三亚,出任海南省旅游局局长,任职两年后,调任儋州市市长(正厅级)。
2010年,张琦出任儋州市委书记,并同时兼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年9月,张琦跻身海南省委常委,并于同年10月再度赴三亚任职,兼任三亚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海口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关于张琦职务任免的通知。张琦任海口市委书记,不再担任三亚市委书记职务。
张琦简历
张琦,男,1961年3月生,汉族,安徽寿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9 淮南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1.08 淮南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1988.08 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
1991.10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
1993.03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局局长(1992.02-1993.12天津大学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1997.02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2000.10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2003.02 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06 海南省三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6.05 海南省旅游局局长
2008.08 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正厅级)
2010.02 海南省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正厅级,其间:2011.03 -2011.10兼任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05-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
2014.09 海南省委常委、儋州市委书记,兼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2014.10 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
2016.11 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2019年9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