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共计7章67条,对战略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定价配售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安排。
战略投资者方面,《业务指引》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差异,限定了战略投资者家数。规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30名;1亿股以上且不足4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20名;不足1亿股的,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
关于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业务指引》分档设定了跟投比例:
(一)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二)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三)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此外,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