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需要满足的条件?
答:(1)风险等级为C4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75周岁之间(机构除外);
(3)客户在交易所从事证券交易已满半年(专业机构除外);
(4)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
(5)客户在本公司的资产符合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专业机构除外);
(6)未被交易所列入融资融券黑名单;
(7)未被人民银行列入反洗钱黑名单;
(8)未被公司列入黑名单;
(9)未在其他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10)普通账户为规范账户,且账户中无资产被冻结、强制处分。
(11)非券商的股东或关联人;
(12)在券商登记沪深 A 股普通证券账户;
(13)投资者基本资料(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学历、联系地址、邮编、电话、手机、证件地址、Email等)已完善,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14)反洗钱信息正常设置且反洗钱等级符合公司规定;
(15)证件有效期已设置且在有效期内。
(16)无不良诚信记录。
2、客户只开立上海或者深圳单一账户且满足其他开立条件,是否可以接受融资融券业务申请吗?
答:目前暂不可以,必须同时拥有沪、深证券账户。
3、如果客户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有哪些限制?
答:如果客户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办理业务申请时需进行申报;且该客户将无法信用买卖、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将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物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