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原创稿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从“基本原则和要求”“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和“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金融支持政策和规范措施。
多位专家在接受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时表示,这17条政策和措施为稳定住房租赁资金来源构建了有效的金融保障,将有力地支持租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赛道,促进我国金融工具多元化、金融产品丰富化。
金融支持的范围扩大至长期住房租赁市场
2022年2月,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而本次《意见》进一步将金融支持的范围扩大至长期住房租赁市场。
《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支持向经营自有产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建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意见》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引导和规范,允许机构类住房租赁企业发放最长达30年的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将租赁住房的机构类供给方和企业类型的租赁住房需求方进行了有机联结,是住房租赁行业的一次创新。”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意见》对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全周期的住房租赁金融创新服务体系,提高存量资产利用效率,扩宽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运营风险,提升投资收益率,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满足全体人民住有安居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意见》提出,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在把控风险前提下,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企业持有并经营长期租赁住房。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吴丹认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专注于投资不动产领域,是处于股债之间的另类投资创新产品,是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手段。在存量市场环境下,我国大力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有利于拓展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渠道,以盘活存量带动发展增量,激发市场活跃度;同时助力重资产企业降低杠杆率,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以服务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
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同时,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非租赁住房的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李宇嘉说。(实习生王启臻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