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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8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涉及的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8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