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也不断地丰富,并且日趋完善。目前, 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已经有十余种之多。比如: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杠杆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捆绑式融资租赁、联合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等。在此,我们主要阐述相对比较基本的三种,进行细化阐述: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转租赁。
一、直接融资租赁:通常叫做“直租”,直租是最标准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主要是指由承租人依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选择拟购买的融资租赁标的设备及其供应商,由出租人出资购买该设备,然后将该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偿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可以留购、续租、或返还租赁物,通常情况下,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象征性收取少量款项,然后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渡给承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拥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出租人对租赁物拥有所有权。
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和供应商->2向出租人提出直租业务申请->3三方会商(承租人、出租人、供应商)->4出租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6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首付款、保证金及服务费等->7出租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8供应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9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10租赁期满,分期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处置租赁物。
二、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从而获得对应的一笔出售资金,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租赁期间,承租人只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售后回租业务操作流程: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价并签订《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2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保证金及服务费等->3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价款->4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回所出售的设备->5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6租赁期满,分期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处置租赁物。
三、转租赁: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把从出租人租入的租赁物再转租给第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前一环节的承租人也就变化成为转租人。前一环节的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最后一环节的承租人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转租赁业务可以是直租模式也可以是售后回租模式。
转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在转租赁的业务中,采用直租模式操作的比较多一些。所以我们在此,仅对直租式转租赁业务模式的操作流程进行阐述:1->第一承租人与第一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2第一出租人按照第一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的设备采购要求,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3第一承租人再以最终出租人的身份将设备出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并签订《转租赁合同》->4最终出租人向第一承租人支付期初款项->5第一承租人向第一出租人支付期初款项(保证金、首付款、服务费等)->6第一出租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7供应商向第一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交付租赁物->8最终承租人分期向第一承租人支付租金->9第一承租人向第一出租人分期支付租金->10租赁期满,分期款项支付完毕后,按合同约定处置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