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要求,内江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全市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待遇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内江市共涉及4001名工伤人员,调整后全市月增发工伤待遇69.71万元,调增的相关待遇将于11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其中内江市1—4级伤残人员2333人,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5—6级伤残人员95人,每人每月增加156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1255人,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4元。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318人,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为1-8月按照2019年内江市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5126.42元的50%、40%、30%调整,9月以后按照四川省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5772.25元的50%、40%、30%调整。(内江市社保中心 刘星)